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现将《关于支持东胜区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3月20日
关于支持东胜区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支持东胜区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关于支持东胜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有关事宜的纪要》(〔2015〕12号)要求,结合房地产行业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分解
(一)开通“绿色通道”解决房产证办证难问题
基本情况:
目前东胜区有142个小区约3万户业主1200万平方米已经入住而未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其中82个小区取得了办证所需手续(但手续是否符合要求,需在办证过程中审核);60个小区存在手续不完备问题(其中12个项目未取得土地手续,14个项目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60个项目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142个未办证小区中,4个项目已缴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直接缴纳),其余138个小区均不同程度的欠缴或未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开发企业挪用),东胜区房管局已拿出具体追缴方案并报区政府,待区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后,责成公安局等部门立案予以追缴。欠缴或未缴契税及营业税情况税务部门正在清查。
2014年以来重点督促办理的38个未办证小区已取得办证所需手续(但手续是否符合要求,需在办证过程中审核),其中欠缴或未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且未办理初始登记的小区18个;欠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但已办理初始登记小区20个。欠缴或未缴契税及营业税情况税务部门正在清查。
负责领导:吴涌
责任部门:产权处
办结时限:2015年6月底前
工作措施:
1.督促东胜区房管局摸底调查全区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数量。对未办证原因进行详细的分类,列明因欠缴税费导致无法办证数量,因手续不全导致无法办证的数量及因其他原因未办证数量。
2.对因欠缴契税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建议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协调税务部门出具完税凭证或者缓交、减(免)交证明。
3.对因欠缴营业税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积极建议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协调税务部门在开发企业核算时征缴,不作为办证前置条件。
4.市房管局不再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据作为办证前置条件,另行制定办法收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试点现场办公解决办证难问题。东胜区房管局确定2-3个原因复杂、问题较多的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小区,由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召集市区两级国土、规划、建设、房管、税务部门组成专项工作组,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且不再遗留问题给未来为原则,一事一议,倒排工序,现场办公办证。市房管局要求开发企业依法现场提交办证所需手续,涉及哪个部门的手续无法提交或不符合要求,由该部门现场补办,若不能现场补办,说明原因并承诺办理时限。
(二)积极争取城市棚户区改造贷款
基本情况:
2015年,东胜区计划进行城市棚户区改造12000户(最终以自治区下达任务为准),计划投资780000万元,其中计划申请贷款702000万元。
负责领导:孟和平
责任部门:住房保障科
办结时限:2015年12月底前
工作措施:
1. 加强与建设、财政、国土、规划、发改等部门协调配合,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办事手续,为争取贷款奠定基础。
2.督促东胜区及时完善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手续,及时向自治区住建厅报备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材料。
3.会同东胜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协调其他商业银行贷款,不断拓宽融资平台。
(三)加快消化存量商品房,推进房地产企业转型发展
基本情况:东胜区房地产开发面积较大,存量商品房较多,购买力不足,商品房销售缓慢。2014年,东胜区销售商品房122.0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2.02%,住宅、商业、办公及其他均呈下降趋势,降幅分别达33.56%、44.48%和0.89%。东胜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数量较多,达432家,但很大一部分企业无开发项目,有项目的企业资金困难,经营艰难。
负责领导:吴伊婕
责任科室:市场权属科、开发建设科、住房保障科
工作措施:
1.在已完成全市城镇房屋外围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整理、汇总、分析房屋调查数据,特别是东胜区房地产相关数据,为东胜区制定科学的商品房开发、销售计划奠定基础。充分发挥我市房屋信息查询系统功能,实现全市房地产市场数据实时动态管理。
2.摸清市场上符合保障性住房要求的商品房数量,积极与东胜区及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通过回购商品房的形式落实。
3.引导东胜区通过回购存量商品住房进行异地安置为主、货币补偿为辅的方式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严格控制新增商品房数量。
4.会同市经信委及东胜区积极组织引导入驻我市的国有大型企业、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到东胜区团购商品住房;引导东胜区产业园区将东胜主城区作为园区的生活后勤基地,不在园区新建商品住宅,实现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的良性互动。
5.引导、鼓励东胜区资金实力雄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租赁方式将部分商品房推向市场,以租代售、租售并举,实现资金的有效回笼。
6.强化与旅游部门配合,利用东胜区“中国避暑休闲之都”优势和名片,组织开发企业加大优质楼盘宣传展示力度,探索旅游地产营销新模式,将现有商品住宅包装为生态休闲住宅、分割产权式度假公寓、产权式酒店等新型房地产产品,着力打造“优质宜居”品牌。
7.以全市“十万大学生鄂尔多斯创业圆梦行动计划”为契机,配合人社部门调查全市创业大学生住房需求情况,有针对性的出台就业创业大学生购房及租赁房屋支持政策,引导大学生利用东胜区空置房筹建科技孵化、文化创意、技能实训基地。
8.配合民政部门摸底调查养老房屋需求量。将东胜区存量商品房改造成适合老年人居住、生活的老年公寓、集中式养老院、中高档养老服务机构等方式,大力发展养老地产、健康养生地产。
9.积极推进东胜区房地产企业的整合重组。鼓励企业通过并购、转让、联合、控股等有效形式开展整合重组,提高房地产业的集中度。对企业资金困难,无力继续完成后续工程的项目,鼓励其他房地产开发企业、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接盘,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尽快推进工程完工。引导协调投资企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促进项目完工,保证房屋尽早上市。
二、工作要求
1.各责任部门要加强与东胜区房管局的沟通对接,确保任务的准确、有序推进。要加强与市级有关单位的协调,确保任务落到实处,不留死角。
2.各责任领导要定期对所负责的工作任务进行督促检查,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各责任科室要定期反馈重点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