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2293
  • 发文字号
  • 鄂退役军人发〔2021〕7号
  • 成文日期
  • 2022-10-01
  • 发文机关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工...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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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工作要点》已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国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全市退役军人事务2021年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全国双拥模范表彰大会精神,以完善“三个体系”为主线,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更加重视打基础抓落实,扎实推进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移交安置、拥军优属、褒扬纪念、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1.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专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2.深入研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论述摘编》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大家谈”活动,推动学习往心里走、实里走。

  3.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编制实施“十四五”规划

  4.及时跟进市政府、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规划编制工作,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将有关重大事项、重大工程纳入全市总体规划和其他相关专项规划

  5.制《鄂尔多斯市“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将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纪念设施、军人公墓等项目列入“十四五”规划建立规划实施分解落实机制,精心安排、精准投入、精细管理。

  、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

  6.认真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掌握法律政策,协调推动将纳入全市普法宣传,广泛开展宣传解读。

  7.细化《退役军人保障法》的落实举措《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配套行政法规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等配套部门规章修订后,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配套贯彻措施。

  8.深入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强化核查督办作用,开展退役军人事务综合督查,推动各项法规政策和工作制度落地落实。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9.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加强典型模范宣传和正面激励,教育引导广大退役军人传承弘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珍惜军人荣誉,立足本职岗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10.组织开展“最美退役军人”评选发布和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受市级以上表彰的“模范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开展教育培训等活动,组织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

  11.发挥“兵支书”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其成为乡村振兴、巩固基层政权、完善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

  12.指导全市退役军人应急救援志愿服务组织建设,壮大志愿服务队伍系统规范志愿服务活动开展。

  13.贯彻落实自治区《加强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办法》,加强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建立退役军人党员数据库指导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配合基层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积极引导退役军人自觉参加组织生活。落实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

  、做好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管理工作

  14.健全完善“阳光安置”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军改期满后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

  15.完成部分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集中补缴收官工作,持续做好符合退休条件的退役士兵基本医疗保险补缴常态化受理工作。配合人社部门完成2015年至2019年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核实清理工作。

  16.完成年度接收安置任务贯彻落实滞留部队军休干部和伤病残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政策。

  17.加强军休服务管理,推进军休服务场所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服务管理模式,持续提高服务水平。

  六、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

  18.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贯彻措施出台后,推动落实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优待政策。

  19.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教育培训平台作用,完善就业创业相关数据,促进就业创业和教育培训资源对接共享。

  20.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全员适应性培训,抓好职业技能培训,统筹推进学历教育。

  21.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加大对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建设指导力度,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更多优惠条件。

  22.不断深化“政府主抓、企业支持、院校培训、军队助力”“四位一体”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机制,引导支持退役军人到重点行业、支柱产业就业。

  23.开展退役军人助力乡村振兴教育培训,引导退役军人在乡村就业创业。

  落实待遇保障政策

  24.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部署要求,做好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调标、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身份认定等工作。

  25.认真做好抚恤优待精细化服务试点工作。做好优待证制发、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完成新版残疾人员证件换发、残疾等级评定专项核查工作。

  26.制定出台《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帮助援助办法》,建立健全帮扶援助工作机制,开展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

  、加强褒扬纪念工作

  27.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烈士纪念日等重大活动、重要节点为契机,开展“百年英烈”宣传纪念活动。组织参加全国英烈讲解员大赛,建立完善全市烈士和烈士纪念设施数据库,推进烈士英名录编撰工作。

  28.深入贯彻落实《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总体工作方案》和自治区实施方案,指导各旗区做好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和提质改造工程,提升烈士纪念设施质量。用好烈士纪念设施,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和英烈事迹讲解工作。探索推动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

  29.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和退役军人事务厅安排部署,做好烈士寻亲工作。组织开展清明、烈士纪念日等纪念活动。

  、防范化解矛盾风险

  30.深化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强化分级预警管控,开展开门接访、领导包案、蹲点调研接访,推进重复访专项治理,加大疑难信访问题督办力度。防范化解参战参试退役人员身份认定核查、异地祭扫等风险隐患,为建党100周年营造稳定环境。

      31.建立完善市、旗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四级联动化解矛盾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检查,提升基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能力。

      32.严格落实退役军人信访工作制度,完善退役军人依法逐级走访、信访事项首办责任、领导接访包案、重复信访治理工作机制,提高信访事项受理率、办结率和信访满意率,巩固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局面。

  33.健全舆情信息工作机制,落实《关于加强退役军人舆情信息的意见》,加强与政法、公安、网信、信访等部门密切合作,加快提升退役军人网评员队伍能力水平,形成舆情信息管控、舆论引导合力。

  十、深化双拥共建

  34.制定《鄂尔多斯市随军家属安置暂行办法》,解决随军家属随调和未就业随军家属安置等问题。做好跨军地改革集体转制退役军人及随调随迁配偶子女落户工作。

  35.做好军供保障工作,加强与军地有关部门协调联系,全力支持部队演训战备相关工作,提高服务备战打仗能力。

  36.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坚持“全域化”和“常态化”创建,做细做实双拥工作。推动落实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的“双清单”制,着力解决部队官兵的“三后”问题,帮助部队官兵改善执勤生活条件。

  十一、创新服务管理

  37.协调推动“两中心两站”全面落实“五有”要求,不断深化“1+4”服务保障工作模式(党建引领+体系覆盖全域化、场所建设规范化、管理手段信息化、服务保障精细化),推动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38.深入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抓实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积极推动退役军人服务站向开发区、大中型企业延伸打造出一批特色鲜明、服务一流、退役军人满意度高的精品亮点服务中心(站)。

  39.提升服务保障体系供给能力,探索远程权益维护、司法援助服务、心理调适慰藉、医疗康养咨询等,推行“互联网+”、“一站式”和“最多跑一次”等服务模式,实现服务信息化、亲情化。

  40.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筹划组建爱国拥军促进会,推动旗区设立关爱基金,组织社会力量开展面向退役军人的志愿服务活动。

  41.配合做好自治区视频会议系统等信息化建设工作。大力推行“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在就业创业、抚恤优待、烈士褒扬等方面提供精准精细服务。

  坚持党的领导

  42.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党委退役军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作用发挥,调动各方面力量支持退役军人工作。出台《关于加强军地合力推动退役军人工作的若干措施》,落实军地合署办公机制,开创军地合力服务保障新模式。

  43.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全力配合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发挥机关纪委职责,做好内部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工作。

  44.做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台账,全面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45.培育机关党建特色品牌,深入推进“五化协同”,创建“最强党支部”,细化优化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迎接建党100周年营造浓厚氛围。

  46.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建好用好意识形态工作阵地

  47.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普法学习宣传,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水平。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积极推行政务公开。

  48.落实国家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工作机构和制度,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49.深化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改革,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举措,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50.加强保密管理,明确职责责任,完善管理制度,落实防护措施,开展保密教育,筑牢安全防线。

  51.研究制定党员干部培训工作方案和干部轮训计划,对干部职工开展大教育大培训。

  52.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做好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按要求完成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