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现将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效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内退役军人发〔2020〕16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稳就业职责。各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效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效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5号)各项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真情关心关爱,在全力应对疫情同时,切实履行好稳就业职责,确保完成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年度各项重点任务。
二、建立联系机制,摸清需求底数。疫情期间,部分企业裁减、缩招,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时间推迟,就业、创业在不同程度受到影响。各地要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功能作用,建立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与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机制,全面彻底摸清退役军人就业状况和需求底数,建立退役军人就业情况台账。主动对接各类人力资源机构,建立与用工单位联系机制,参加企业空岗调查,摸清本地开复工、就业岗位变化底数,建立用工单位需求台账。
三、强化网络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对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好疫情期间当地自有的网络平台免费开放政策和清华大学“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堂”等各类线上教育培训平台,促进退役军人利用就业空窗期参与培训,扩大培训规模,增强培训效果,提升就业竞争力。
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3月30日
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