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准格尔旗弓家塔布尔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1...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0378
  • 发文字号
  • 鄂水审批发〔2022〕7号
  • 成文日期
  • 2022-01-26
  • 发文机关
  • 市水利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准格尔旗弓家塔布尔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我局受理你公司露天煤矿(1.2Mt/a)及煤炭物流配...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准格尔旗弓家塔布尔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1.2Mt/a)及煤炭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市水利局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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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弓家塔布尔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我局受理你公司露天煤矿(1.2Mt/a)及煤炭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的取水许可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准予你公司露天煤矿1.2Mt/a及煤炭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

同意你公司露天煤矿(1.2Mt/a)及煤炭物流配送中心项目以布尔洞露天煤矿自身矿坑疏干水及内蒙古科源水务有限公司西部水源连通及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地表水为生产取水水源,以内蒙古科源水务有限公司西部水源连通及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地表水为综合生活取水水源。疏干水和地表水均考虑10%的取水损失。核定该项目年取水总量31.67万立方米,其中生产取水量22.97万立方米(疏干水4.32万立方米、地表水18.65万立方米),生活取水量8.7万立方米。项目采煤综合耗水指标0.15m3/t、选煤单位产品耗水量0.046m3/t、人均综合生活用水指标200.9L/cap·d),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行业用水定额》(DB15/T385-2020)、《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810-2012)和地区实际用水情况。项目取用水符合区域水资源配置及三条红线指标要求。

基本同意项目节水指标、节水管理、现状节水潜力等方面分析。该项目的节水水平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满足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管控要求,节水措施方案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可行。你公司要落实相关节水措施,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基本同意项目综合生活污水由排水系统收集至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回用于项目生产用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对外不设排污口。

你公司应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12的相关要求,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和在线计量传输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水量监测数据稳定传输至鄂尔多斯市水资源管理信息平台。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我局报送有关材料并申请核验,我局将依据现场核验情况最终核定项目取用水量并核发取水许可证。

你公司应服从鄂尔多斯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鄂尔多斯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准格尔旗水利局、准格尔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日常监督管理,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批复文件附水资源论证报告报送上述部门备案。特殊情况下,应服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如黄河水调等调水方案和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