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鸿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917870682434),经查,你单位建设的中正综合楼项目,因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开工建设和未按规定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二十一条、二十三条、三十六条,依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19〕306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中国(鄂尔多斯)向社会公开,公开期限为1年。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自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鄂尔多斯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康巴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