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围绕四个专项整治目标,强化落实三个专题和五个重点领域整治任务,积极推进形成水利安全风险管控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水利安全生产平稳有序。现将我市2021年第四季度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成效
一是加快开展了对各级督查检查我市水库、淤地坝、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发现问题的整改反馈,并开展了水利工程讯后大检查,建立了问题台账,及时销号整改。水库检查问题有45个,完成整改41个;水闸重要隐患有10个,完成整改5个,堤防发现问题16个,完成整改12个,其他对水库下游有重要城镇和重要基础设施情况进行了排查。二是开展了2021年度水闸安全鉴定工作,目前杭锦旗两座水闸和达旗一座水闸正在开展审查工作。三是集中开展堤防水闸基础信息数据库信息复核填报工作,目前已有4个旗区完成复核工作。四是全面开展水库注册登记工作,对我市淤地坝改建水库及拟报废销号的小型水库退出水库管理,销号管理;五是完成2021年水利工程保护和管理范围划定工作(重点为达旗四座水闸的划定工作),目前进行矢量数据复核认定,同时开展公告工作。六是对全市水库生态流量(水量)泄放有关情况进行排查统计。七是持续做好黄河滩区“两线三区”管控,统筹河道“清四乱。鄂尔多斯市境内有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426条,水面面积0.5平方公里以上湖泊88个,共设立市、旗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嘎查村(社区)四级河湖长1286人,四年来四级河湖长有效履职,累计巡河巡湖5.5万余人次,解决问题2145个。市本级累计投入“清四乱”等各类资金5400万元,组织清理垃圾116.4万吨、拆除违建141万平方米、疏通河道1613公里,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八是加快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乌审旗巴图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于2020年3月17日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批复,批复总投资15418.75万元,下达资金12806万元。工程于2020年10月30日开工建设,施工期17个月。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9160万元,下达投资完成率71.5%。其塑性混凝土防渗墙和大坝上游混凝土护坡已完工,工程正在有序推进,争取年底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二、创新做法和经验
开启“河湖长+N”的多样化管护模式,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持续优化河湖生态环境,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启动市级智慧河湖管理平台建设,市级财政投入1400万元在黄河达拉特旗段、杭锦旗段、准格尔段、鄂托克旗段沿线安装视频监控摄像头1032个,在市智慧水利平台已有模块基础上筹建连接自治区和旗区的连通管理平台,实时掌握各级河湖管理情况。联合水利部牧区科学研究所以窟野河部分河段为基准,开发了“河湖监管哨兵”手机APP,对窟野河部分河段远程实时动态监控。积极利用直升机、大数据平台、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加强监控、发现问题,年内对2002个疑似彩钢房、人工水体、河道内高秆作物等卫片数据进行了现场核查整治,努力构建天、空、地、人立体化监控体系,实现智慧管河、护河、治河。
三、宣传教育情况
订阅了《中国应急管理报》和《中国应急管理》杂志,部分旗区邀请了党校专家对重要论述进行了解读,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学习贯彻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下发了《进一步加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环境的通知》,组织水利局系统职工集体学习,传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观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视频,阐述了新《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必要性及主要内容,门户网站及微信平台宣传贯彻《水利工程责任单位责任人终身追究管理办法》等。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是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之年,我局坚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力争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积极协调资金落实,加快病险水库、淤地坝问题整改和维修养护工作,做好防凌工作,提高水工程防御自然灾害能力,继续督促旗区推水库督查、淤地坝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和损毁、占用、改变功能的中型以上淤地坝的销号工作。
(二)加强水利行业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各种方式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质成效。
(三)加强水利在岗职工及企业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业务技能,完善各项工作,真正地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四)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运行管理,修订完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手册。开展常态化、规范化监管,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将水利工程防汛纳入气象与水旱灾害防御决策服务平台。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