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农牧和水利局:
你局《关于审查<康巴什城市亲子研学营地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鄂康农水字〔2020〕42号)收悉。根据审查意见及相关附件,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亲子研学营地(勇气港湾)位于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境内乌兰木伦河左岸。2020年5月25日,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康发改发[2020]75号)文对项目备案进行了变更。城市亲子研学营地分两期进行建设,本次评价对象为项目第一期勇气港湾。
二、原则上同意该项目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下一阶段要进一步进行多种方法的分析、计算、复核、比较、论证,确定洪水分析成果和影响范围,确保项目安全。
三、基本同意报告防洪综合评价结论。
四、原则上同意报告编制单位为消除防洪影响拟采取的措施和要求。龙舟浮桥在汛期洪水发生前必须拆除并拖运至岸上。
五、业主要服从康巴什河道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部门防洪指挥调度,编制防汛应急抢险预案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严格执行。要落实好防洪预案和抢险组织、物资调度工作,尤其在汛期要加强监测,加强与防汛部门、气象部门和乌兰木伦水库管理单位的联系,及时获得雨情、洪水及其他相关信息,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和项目安全。
六、本意见未涉及的款项,业主要严格按防洪评价报告提出的结论和要求执行。
七、该项目涉及河道管理和防洪的有关事宜由康巴什河道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