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杭锦旗杭锦淖尔村小南河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实施...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13918
  • 发文字号
  • 鄂水发〔2020〕354号
  • 成文日期
  • 2020-07-21
  • 发文机关
  • 市水利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杭锦旗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杭锦旗杭锦淖尔村小南河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申请...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杭锦旗杭锦淖尔村小南河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市水利局      【  】【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       
分享到:
       
 

杭锦旗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杭锦旗杭锦淖尔村小南河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申请审查的报告》(杭水字〔202042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小南河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位于杭锦淖尔村,行政隶属独贵特拉镇,地理位置位于东经108°4622″~108°4753,北纬40°3057″~40°3216″。项目区面积23hm2, 其中水土流失面积为13.8hm2

二、建设目标

原则同意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建设目标。通过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到工程实施期末,项目区水土流失治理程度由现状的16.81%提高到50.43%%,林草覆盖率达到34.17%。该项目各项治理措施实施生效后,年保土总量达到209t,年保水总量达到1044m3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原则同意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新增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4.64hm2;新建120m机电井1眼;配套节水灌溉工程3处,发展灌溉面积3.74hm2;实施河道清淤长度6km、布置护岸工程长度3km;修建环保砖硬化步道长315m;凉亭1座;休息座椅(石凳)10个;环保垃圾箱10个;标志碑1座;水保宣传牌8个。

四、工程布局和措施设计

原则同意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工程总体布局和各项措施设计。各项措施配置符合当地实际情况,设计标准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五、工程实施

原则同意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安排。工程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各项措施及有关规定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治理效益。

六、投资概算和资金筹措

原则同意投资概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核准工程概算总投资为393.6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为292.20万元,林草措施投资为74.24万元,独立费用为27.24万元。资金来源于市级投资。

七、工程建设管理

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内容,并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