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准格尔旗2020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13880
  • 发文字号
  • 鄂水发〔2020〕427号
  • 成文日期
  • 2020-09-07
  • 发文机关
  • 市水利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准格尔旗水利局:   你局关于审批《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2020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实施方...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准格尔旗2020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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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水利局:

你局关于审批《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2020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准水字〔202082号)及有关设计概算均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区位于准格尔旗浒斯太灌区,共涉及2个嘎查村,面积10000亩。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对促进农业节水,实现农田灌排工程良性运行和农村水利体制机制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建设目标

科学核定农业用水总量,明晰农业水权;建立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灌区终端水价的全面实施;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设施建设,实现农民用水户协会规范运行,明确末级渠系工程产权及管护责任;建立项目区农业节水奖励机制;推进灌区量水设施建设。

三、项目区主要改革措施

(一)确定农业水权

按照灌溉定额合理确定项目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细化水量到各农民用水户协会,并分配到各支渠口,向用水户协会颁发水权证书。

(二)建立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要落实“国管水利工程水价、群管末级渠系水利工程水价”的农业用水终端水价制度,逐步开展灌溉用水超定额累计加价制度,全面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超量用水累进加价、节约用水给予奖励”的制度。

(三)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1、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

同意规范完善十二连城乡已经建立的1个农业用水协会,对协会进行标准化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制定各项协会章程制度,开展人员培训,建立信息平台并配备管理办公设备等。

2、明晰工程产权

浒斯太灌区渠系配套工程为群管工程,归农民用水户协会所有,由旗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向用水户协会颁发末级渠系产权证书,明确其日常管护责任。

(四)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建立精准补贴制度,对农业灌溉用水实际执行水价与运行维护成本的差额给予部分补贴;建立节水奖励机制,对积极采取节水灌溉技术、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等措施实现农业灌溉节水并取得成效的用水主体给予适当奖励。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应遵循量力而行、易于操作、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到对象明确、标准清晰、程序规范、群众认可。

(五)渠系配套及供水计量设施建设

支渠安装多普勒超声波流量计6套,斗渠安装单声道时差法超声波流量计9套。衬砌渠道1.045km,维修渠道0.6km,新建涵管桥1座,田口闸9座。建立灌溉管理信息平台1处。

四、工程概算与资金筹措

核定总投资为80.5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27.32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47.29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1.39万元;独立费用4.56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80.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