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工商局、各分局:
现将《鄂尔多斯市工商局2015 年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3月3日
鄂尔多斯市工商局2015年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从源头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根据《自治区工商总局关于印发2015 年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工商市字〔2015〕33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5 年红盾护农行动要牢固树立“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改革为契机,厘清职责边界,按照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力求农资监管更加扎实有效,农资市场经营行为更加规范有序。
二、组织机构
鄂尔多斯市工商局成立红盾护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开展红盾护农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专项行动的领导和组织工作。
组长:王仁全市工商局局长
副组长:郝忠市工商局副局长
成员:尹书丽市工商局市场科科长
张瑾市工商局公平交易科科长
刘瑞山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
白芮光市工商局企业注册登记管理科科长
王峰市工商局企业信用监督管理科科长
杨峰岗市工商局小微企业发展监督管理科科长
乔凤凯市工商局商标监督管理科科长
王东升市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科科长
马兰英市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督管理科科长
任冬市工商局法规科科长
邬雷市工商局信息中心负责人
朱伊照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秘书长
刘美清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人
市工商局红盾护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规范管理科。负责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组织工作的文件起草、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以及上报工作。
三、工作任务
各旗区工商局要紧扣农时、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积极营造部门协调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农资市场监管格局。
(一)规范农资市场经营行为。一是按“宽进严管”的工作要求,强化日常监管,督促农资经营者落实质量管理义务,加大对不法游商的打击力度。二是对资质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依法予以清理,查处无照经营和一照多点、非法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等违法行为,确保主体资格合法。三是推进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运用信用监管机制,落实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开违法
行为记录,曝光典型违法农资企业,强化信用约束,加强对失信、严重失信农资企业的监管。
(二)严把商品质量关,强化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一是加大对流通领域农资商品的抽检力度,开展对肥料、种子、农药、农膜等重要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以市场检查发现、农民群众投诉突出、新闻媒体披露、进货渠道不明、信誉差、屡次抽检不合格的农资商品和经营单位作为抽检重点,适时组织开展抽检,并及时公布监测结果。二是完善不合格农资商品下架、退市、销毁制度,加强对不合格农资退市后处理的监管,防止不合格农资商品再次回流农村市场,尽量避免、减轻农民消费者的损失。
(三)积极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大要案件。各旗区局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农资商品专项检查行动。一是开展规范化肥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以化肥生产、销售相对集中的地区及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集贸市场为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虚假标注有效成分、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标签标识混乱等违法行为,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对产品质量、功效和适用范围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化肥市场健康发展。二是坚决打击销售假劣种子行为。以种子市场隐患多、有群众举报的区域为重点,督促种子经营者将标签标识作为种子进货查验的重点,种子外包装标签必须标明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进口审批文号等事项。要重点检查种子实物是否与标签标注的内容相符,是否过期、失效、变质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严厉打击品种套牌侵权和销售假劣种子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种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三是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彻底摧毁制假售假窝点,防止假冒伪劣农资进入市场和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农资行为。对查获的不合格农资要及时进行处理,要追根溯源,深挖穷打,依法惩处。
(四)加强农资市场巡查,落实农资经营户自律制度。农资监管人员要按照网络监管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农资市场巡查,做好市场巡查记录,重点检查有无销售过期、假冒伪劣农资行为,督促农资经营户自律制度的落实,指导经营户完善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帐等制度,引导农资经营户树立诚信经营意识,确保农资消费安全。
(五)抓好数据建设,提高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系统应用水平。各旗区局要继续坚持“统筹规划、遵循标准、注重整合、资源共享”的原则,以肥料市场数据采集、录入、管理、分析为重点,加快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步伐。各局要建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切实抓好数据建设,进一步完善“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中的农资经营业户、农资品牌商品、农资质量监测、农资案件、监管预警等信息,为农资市场信息化应用夯实基础。
四、工作安排
在重点农时,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围绕打假保春耕的执法主题,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一)部署动员阶段。各旗区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当地实际,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市场,研究制定具体的红盾护农工作方案,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各旗区局要积极组织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整治;加大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力度;督促农资经营户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完善农资档案;推行农资市场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长效工作机制。要加大打击制假售假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合格的农资。
(三)总结提升阶段。各旗区局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进一步提升农资监管效能的措施。各旗区局请于5月30日前向市工商局市场科上报2015年上半年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情况和报表,于11月30日前报送红盾护农行动工作全年总结及典型案例和报表。
五、工作要求
各局要突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基本职能,加快完善适应工商改革发展新要求的农资市场监管制度,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扎实开展好2015 年红盾护农各项工作。
(一)正确处理激发农资市场活力和加强市场监管、放与管的关系。各旗区局要充分认识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对改善农产品质量和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的重要意义,改变将市场准入和登记管理作为市场监管重要手段的观念,坚持放管并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侧重规范主体资格向侧重规范经营行为转变,既要放活、放宽准入条件,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农资市场准入环境;又要管好、管住市场秩序,营造农民群众愿意购买、敢于购买的“ 放心”消费环境,为农业生产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正确处理牵头负责和协调配合的关系。各旗区局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依法监管,公正严明执法,既要把工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组织好、落实好,又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积极参与、配合好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种子、农药等市场监管工作。在红盾护农行动中要强化统筹协调,从单打独斗向协同监管、综合执法和社会共治转变,真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共同推进农资市场秩序加快好转。
(三)正确处理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的关系。在2015红盾护农行动中,各旗区局要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各行业协会在农资市场管理和农资打假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对失信经营者加强规范、指导,对违法经营者加强警示、管理,切实营造社会共治的监管格局。要在职责范围内对诚实守信的经营者给予相应的扶持和鼓励,引导农资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牢固树立诚信意识、履行质量承诺,鼓励更多的农资经营者争做诚信经营的模范,更好地推动农资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四)正确处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关系。各旗区局要按照《工商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范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努力维护市场监管的严肃性、权威性。对于不移送或者逾期未移送的,上级工商部门要积极协调和督导。在查处违法案件过程中,要认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办案程序,对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该没收的没收,该销毁的销毁,不得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罚款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