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能源局,康巴什区发改委,高新区发展规划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和服务,按照自治区、市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机制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优化项目核准事项的通知》(内能源运行字〔2025〕779号),现就市本级能源领域优化项目核准事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鄂尔多斯市能源局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事项,企业可以直接通过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或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向鄂尔多斯市能源局申请,也可经旗区能源主管部门逐级上报。旗区能源主管部门要指导企业开展项目核准报请工作,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将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履行核准程序。
二、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由鄂尔多斯市能源局批复的项目核准事项,全面实施“容缺受理”、“随报随审”。除项目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外,其余申请材料可“容缺受理”;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先行受理、审查,企业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材料且材料符合要求后,鄂尔多斯市能源局按照有关规定3个工作日内履行核准程序。
三、各旗区能源局、康巴什发改委、高新区发展规划局要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市级解决项目审批卡点专项行动要求,开展本层级项目备案等审批事项精简优化工作。
特此通知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2026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