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民政府: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审查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数字煤炭产销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后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鄂尔多斯市数字煤炭产销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