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加强油气长输管道反恐防暴防范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2257
  • 发文字号
  • 鄂能局发〔2021〕90号
  • 成文日期
  • 2021-06-04
  • 发文机关
  • 市能源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旗区能源局、康巴什区发改委: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天然气长输管道反恐防...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加强油气长输管道反恐防暴防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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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能源局、康巴什区发改委: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天然气长输管道反恐防范要求》(DB 15/T 1206-2017)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油气长输管道反恐防暴防范工作,确保油气长输管道安全平稳运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监管到位

各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负责本单位的内保和反恐防暴日常工作,重点针对管道重点部位进行加强防范,通过人防、物防与技防相结合的原则,分析可能的威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各旗区能源局对辖区内的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进行监管,督促落实管道企业反恐防暴防范工作的落实,深入现场,督导检查各管道企业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及应急演练、实名制登记等情况,要求安保人员熟练掌握反恐器材的使用,并对周界报警等硬件设备进行现场测试。切实保障各油气长输管道反恐防暴措施到位,保障油气长输管道安全运行。

二、加强门卫值守,确保企业安全

(一)严格落实门卫24小时值守制度。

(二)严格落实出入登记制度。未经许可,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各场站要尽快在大门醒目位置设置“生产重地,闲人免进”警示牌。外来人员应经领导许可,详细登记后,由场站运行人员陪同监护方可进入生产场所。

(三)加强违禁物品管理,严禁外来人员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火种等进入生产场站。

三、加强协调联动、搞好情况处置

各油气长输管道企业所运营的场站要与当地派出所搞好协调,站控室与110联网,遇到险情,拉动警报,第一时间进行报警处置。

四、严肃工作纪律

各旗区能源局在督导检查各管道企业时,发现有在防恐防暴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的企业。对玩忽职守、工作懈怠等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要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究。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