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民委:
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明确规定:每年五月最后一周为民族法治宣传周。请结合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战部、自治区民委对继续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活动有关要求,以“加强民族法治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宣传主题,以《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民族法律法规为主要宣传内容,面向群众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请各旗区高度重视,活动周期间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并与6月5日前将本地区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总结及活动图片资料报至市民委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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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