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科技局、市直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项目承担单位:
按照《鄂尔多斯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对鄂尔多斯市科技计划项目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已到项目执行期限的鄂尔多斯市科技计划项目;未到执行期限但已实施完成的也可提出验收申请(鄂尔多斯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另发)。
二、验收方式和程序
(一)验收方式
召开会议集中验收,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二)验收程序
1.项目承担单位在完成任务目标后,向旗区科技局或主管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市直单位直接向市科技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验收材料。
2.旗区科技局或主管单位审查全部验收材料,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后,将项目验收材料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业务科室进行复审,复审后由市科技局组织项目验收。
3.项目验收结束后,项目承担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验收材料,由旗区科技局或主管单位向市科技局统一提交验收材料一式三份,由市科技局审核盖章,备案存档。
三、验收材料提交材料(见附件)
(一)项目验收申请书;
(二)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三)项目工作总结报告;
(四)项目技术总结报告;
(五)2013年以前立项的填写鄂尔多斯市科技计划项目预决算表、2013年及以后立项的填写鄂尔多斯市科技计划项目预决算表(新版);
(六)财政经费支出明细、财政经费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要求附第三方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项目资金审计报告、财政经费50万元以下的附发票复印件清单及发票复印件(有审计报告的可不附发票复印件);
(七)其它证明材料(成果、专利、论文,检验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样品样机、中试线、示范线图片及数据,软件著作权等);
(八)项目验收意见书。
四、时间要求
请各旗区科技局或主管单位统一将审核后的项目验收材料电子版于2018年6月22日前,验收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于2018年6月29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科:王兰英,8589507,E-mail:531775201@qq.com;
市科技局农社科:刘晓芳,8589511,E-mail:nsk8589508@163.com;
鄂尔多斯市科技局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