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中小学开展
暑期校内托管服务的通知
各旗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属有关学校:
为深入推进“双减”工作,有效缓解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切实减轻家长负担,引导和帮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暑假,鼓励有条件的旗区、学校积极开展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主要面向暑期看护有困难、有托管需求的小学生,重点照顾双职工家庭、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家庭以及留守儿童。初、高中学校可以参照执行。
二、服务时间
托管服务安排在7月10日-8月18日之间,每天托管时间为8:30-12:00,14:30-18:30,最长为期20天(不含双休日)。学校可根据当地上下班时间及交通状况错峰调整具体时间,在统一规定时间内自主决定托管时长,原则上不早于8:30到校,不晚于18:30离校。
三、服务内容
提供托管服务的学校应开放功能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可以合理组织学生自主完成暑期作业,教师可以针对性的辅导答疑;可以开展阅读、体育、艺术、科技创新、技能培养等非学科类课程,满足学生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严禁开展学科类培训。
四、师资安排
实施托管服务学校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建立托管服务志愿者队伍,主要负责学生管理、作业辅导答疑等工作。学校要统筹安排好托管服务时间,保障参与服务教师有充分的休息、教研、培训等时间。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或专业类个人参与校内托管服务的,参照《鄂尔多斯市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办法(试行)》(鄂教体基发〔2023〕4号)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各旗区、学校根据学生参与情况和课程需求,设置托管服务课程,合理配备教师和管理人员。要充分利用“鄂尔多斯市课后服务数字化管理平台”,使用平台进行选课、报名等环节,提高管理效率,丰富课程项目和教学资源,提升服务水平。
(二)暑期托管服务由家长学生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各学校主动向家长宣传具体安排,优先满足双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暑期看护有困难的家庭子女托管需求。同时,积极引导家长重视孩子暑期生活,加强亲子陪伴,使学生的暑期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三)健全各类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校园师生安全保障工作,明确安全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六、工作步骤
(一)6月12日至6月16日,部署阶段。各旗区、学校制定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实施方案,并向学生、家长及教师做好政策宣传,通过问卷调研等方式摸清学生参与数、课程需求、教师志愿参与等情况,结合调研结果,细化工作安排。
(二)6月16日至6月30日,报名阶段。各小学统一使用“鄂尔多斯市课后服务数字化管理平台”,进行学生报名确认。若1所学校报名托管服务人数过低时,可考虑区域内多所学校学生合并编班,实现师资等资源共享,尽可能为有需求的学生及家长提供托管服务。
(三)7月10日至8月18日,服务阶段。各学校按实施方案开展托管服务,落实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12日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