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鄂尔多斯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0144
  • 发文字号
  • 鄂教体发〔2023〕4号
  • 成文日期
  • 2023-02-16
  • 发文机关
  • 市教育体育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鄂教体发〔2023〕4号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鄂尔多斯市... 有效性 有效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鄂尔多斯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组团参加全区十五运会和第六届残运会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市教育体育局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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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教体发〔20234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鄂尔多斯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

鄂尔多斯市组团参加全区十五运会

和第六届残运会优秀运动员

教练员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旗区教育体育局,各旗区财政局,各旗区残疾人联合会,市直属各学校:

为充分调动鄂尔多斯市运动员和教练员备战参加全区十五运会和第六届残运会的积极性,争创优异成绩,经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3年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鄂尔多斯市组团参加全区十五运会和第六届残运会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抓好落实。

 

附件:鄂尔多斯市组团参加全区十五运会和第六届残运会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办法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鄂尔多斯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2月16日

 

 

 

 

 

 

 

附件

 

鄂尔多斯市组团参加全区十五运会和第六届

残运会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办法

 

为充分调动鄂尔多斯市运动员和教练员开展竞技体育工作的积极性,争创优异成绩,激励鄂尔多斯市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和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上取得运动成绩、精神文明双丰收,促进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体育局关于印发〈运动员、教练员参加国际重大比赛和全运会取得成绩奖励办法〉的通知》(内财教字〔2009〕1365号),借鉴上一轮奖励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奖励范围

    本办法奖励范围为代表鄂尔多斯市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和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的运动员、教练员。

第二条 运动员奖励条件及标准

(一)获得个人项目第一名的运动员奖励5万元人民币,第二名至第八名按所得分数奖励,每一分奖励1000元人民币。

(二)双记名次的项目,按实际记入我市代表团的奖牌数和分数给予奖励,每记入1枚金牌,奖励5万元人民币,第二名至第八名按所得记入分数奖励,每一分奖励1000元人民币。

第三条 集体项目奖励条件与标准

(一)参加内蒙古自治区运动会,按照竞赛规程实际记入我市代表团的金牌数和分数进行奖励。

(二)奖励标准执行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只奖励团队。

第四条 团体项目奖励条件与标准

(一)参加内蒙古自治区运动会,按照参赛竞赛规程,实际记入我市代表团的金牌数和分数进行奖励。

(二)奖励标准执行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只奖励团队。

第五条 破纪录奖

破(超)内蒙古自治区运动会纪录按所得分数进行奖励,每得一分奖励1000元人民币。运动员在一次比赛中多次破(超)纪录,只按最好成绩奖励一次。

    第六条 教练员奖励条件与标准

凡根据此办法获得奖励的运动员,其对应教练员也予以奖励,奖励标准与获奖运动员奖励标准相同。无论涉及几名教练员,只按一名教练员奖励。

第七条 获奖运动员和教练员的奖励费,由市教育体育局、市残疾人联合会提出奖励方案向市人民政府申报,获得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由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32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