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严格规范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1184
  • 发文字号
  • 鄂教体基发〔2022〕2号
  • 成文日期
  • 2022-04-02
  • 发文机关
  • 市教育体育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旗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属各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严格规范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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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教育体育局,有关学校:

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教基2022〕13号)要求,现将我市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障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机会。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例如因病无法正常到校就读、康复训练延缓入学等)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旗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要全面排查并严厉查处以私塾”“国学班”、校外培训班等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二、坚持“属地管理,均衡发展”原则,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各旗区教育体育局要在所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属地内招生入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确保校际间、城乡间的优质教育资源逐渐趋于均衡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按照“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根据本旗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片区范围,依据学生户籍和居住信息,确定学生的学位类型,科学合理分配就读学校。生源数量较多且集中的地区要积极探索多校划片与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办法,以达到各中小学服务范围内生源相对就近。片区确定后,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重新划片的要慎重稳妥,提前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各旗区要适时将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以及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告知,接受社会监督。

三、简化流程优化服务管理,落实“减证便民”要求

各旗区要统一使用鄂尔多斯市新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进行小学、初中新生的入学信息登记工作家长通过登录内蒙古政务服务网(鄂尔多斯)或“蒙速办”APP(鄂尔多斯)“蒙速办·一次办”专栏进行登记采集入学信息全部由学生或家长自行录,一个身份证号在系统中只能注册一次,入学新生须慎重选择注册旗区。同时,通过“蒙速办”APP、微信公众号、短信等方式发布入学划片分配结果信息,供学生和家长及时查询。全市统一入学登记时间为51120日。补登记工作在72529日内完成,具体时间、是否补登记由旗区自行决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告

按照《鄂尔多斯市办理新生入学“一件事一次办”实施细则要求,依托大数据部门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进教育与公安、不动产住建等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平台互通、数据互认,建立健全在线审核工作,实现“一网通办全市通办减少验证材料和家长办事次数,提高新生入学信息化服务管理水平,真正做到“一件事一次办”。

四、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落实“公民同招”政策

坚持公办民办学校招生统一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由所属旗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落实“公民同招”。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统一由旗区教育行政部门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招生前必须公开招生条件、招生程序,招生后公开招生结果。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统一使用鄂尔多斯市新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进行招生入学相关工作。具体时间安排:51113入学登记514日至15日,所属旗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材料516日,所属旗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初审有异议的进行复核;517日,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新生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

严禁民办学校违规跨旗区招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严禁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变相“掐尖”选拔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扰破坏招生秩序,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中小学校,由批准设立的教育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内未整改的,依照规定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止当年招生或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五、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落实相关优待政策

(一)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即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同时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零障碍入学”,实现“同城待遇”。

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办法。各旗区要与残联等部门做好残疾儿童的入学摸底工作,科学评估认定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对象,建立“一人一案”,并进行合理安置。各普通学校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确保“应随尽随”。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三)教育优待人员子女入学办法。按照《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办法(暂行)》(鄂教体发〔2021〕80号)、《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鄂教体发〔2021〕89号)、《鄂尔多斯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军政〔2021〕203号)规定,落实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入学优待政策。

(四)落实控辍保学责任。持续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各旗区要健全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等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完善精准帮扶制定,加强分类指导,完善“一地一案”“一生一表”,健全跟踪监测机制,坚决防止因疫、因贫、因病辍学。加强教育关爱帮扶,重点做好农村牧区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强家校联系,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

六、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对二孩三孩新生入学予以照顾

落实国家生育政策,有效减轻家长负担,对二孩、三孩新生入学予以适当照顾。凡因属地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情况时,兄(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旗区,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进行。因录取学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的学位空额,允许一定时间内,在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有意向的各类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和已有兄(姐)在读的二孩、三孩中优先进行补录。派位名单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并公布。

、合理控制班级规模严格实阳光分班

各旗区应根据辖区实际,均衡配置教育教学资源,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规模,起始年级严格执行小学不超过45人、中学不超过50人的规定不产生新的大班额条件具备的地区,鼓励逐步实行小班化教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政策。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进行阳光分班秋季开学前一周之内全市统一通过“鄂尔多斯市阳光分班系统”进行分班,完成新生入学。各旗区教育体育局要严格执行阳光分班工作的各项要求,制定阳光分班方案,有序组织旗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学校集中到同一地点进行阳光分班,分班过程要全程录像以备检查,并及时将分班结果予以公示。

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或利用选课走班”“培优等方式变相设置重点班、实验班。

八、其他要求

(一)认真落实政策。各旗区教育体育局要深入细致地研究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及我市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及时制定并公开本旗区招生入学方案各旗区制定的招生入学方案和阳光分班方案要及时报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联系人:来伟,联系电话:0477-8598822

(二)依法依规招生进一步完善招生监督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解决本地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做好舆情稳控。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正确解读中考政策变化带来的影响,避免家长和学生盲目跟风择校。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及早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教基2022〕13号)和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202242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24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