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教育教体局,市直属各单位、各学校,各高等院校:
近期,全球疫情再次反弹,我国云南省瑞丽市出现了聚集性疫情,特别是“五一”假期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大幅增加,为切实保障全市教体系统广大师生和干部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五一”假期师生出行和校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鄂尔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1〕7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市教体系统“五一”假期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校园和办公环境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
(一)制定阶段性疫情防控方案。各旗区教体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的通知》精神,及时研判疫情,制定阶段性疫情防控方案,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
(二)加强来访人员管理。要加强对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和办公环境的管理,要求其佩戴口罩、出示电子健康码、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主动做好相关信息记录,体温正常、无异常情况,方可进入校园和办公环境,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有接待外来业务和交流合作的学校和单位,要了解清楚对方相关情况,妥善安排接待事宜。
(三)有力保障留校师生假期生活需要。各旗区教体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强化校园服务供给,开放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和体育场馆等,充分保障留校师生学习、工作和生活需求。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心健康、校园和谐稳定。
二、加强旅行管控和防护指导
(一)加强旅行管控。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要加强对师生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师生不得前往国内中风险和高风险地区,避免非必要的跨境旅行。
(二)强化旅途防护指导。各旗区教体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教育引导去往低风险地区旅行的师生,遵守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践行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等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乘坐飞机、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时要遵守秩序和管理要求,全程戴口罩,主动配合交通场站做好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并妥善保存票据以便查询。旅行返回后,自我观察14天,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做好防范措施,及时就医并主动上报。
(三)减少出入密集场所。广大师生和干部职工要减少或尽量避免出入全市商场超市、餐饮酒店、农贸(集贸)市场、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
(四)减少大规模人员聚集。广大师生和干部职工节日期间尽量减少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原则上不参加封闭场所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
(五)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广大师生和干部职工上下班要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和交通工具,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三、加强组织管理
(一)要正确认识疫情防控形势。各旗区教体行政部门、各单位、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巩固拓展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快乐度假。
(二)要分类加强健康监测。各旗区教体行政部门、各单位、各学校要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干部职工健康状况和出行去向,做到留校人数、离校行程轨迹等健康管理信息底数清、情况明。引导师生、干部职工主动加强健康监测,如发现疑似症状,及时向社区(村)和学校、单位报告,并到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如发现疑似症状,各旗区、各单位、各学校第一时间汇总上报市教体局体卫艺科。
(三)要认真做好值班值守与应急准备。各旗区教体行政部门、各单位、各学校要认真履行防控责任,加强“五一”假期值班值守,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要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一旦出现新冠肺炎病例,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做好处置。
市教体局体卫艺科联系人:张文强13514770486,杨春霞13190838827。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30日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