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交通运输局、各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为切实做好2020年全市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顺利有序推进,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春节以后,全国各地安全生产事故频发。随着气温逐渐回暖,我市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现场陆续复产复工,施工、监理等从业人员开始陆续进入施工现场,易麻痹松懈,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易发时段。各项目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复工公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对开复工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务必抓早、抓细、抓实。要精心组织项目参建单位开展好项目安全生产保障工作,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开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加强指导和督促,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二、认真开展开复工前质量安全隐患专项排查。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组织参建单位开展项目开复工前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对开复工前工程实体的复核复测,对续建项目已完工工程内容和开复工进场的材料进行全面质量安全排查,对所有参建单位的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对塔吊、架桥机等特种机械设备和临时建筑物、未完工构筑物等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对于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健全和落实各项质量保证体系,努力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水平;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及应急预案,对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预案的建立落实情况和重点部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隐患整改,认真辨识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具备安全生产的各项条件后方可开工、复工建设。
三、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8〕43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制度;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加强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专项风险评估报告;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应急管理,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准备工作和应急演练,落实应急机构、救援队伍、装备和物资等应急资源;制定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及执行、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及闭环管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经常性地对临时搭建物、未完工构筑物、机械设备、施工临时用电、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支护、高空作业、起重吊装等重点部位和安全关键环节进行安全检查,严查事故隐患,保证安全制度完善和安全人员配备,杜绝违规作业,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到位。对于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各旗区交通运输局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4月10日
(联系人:边东;联系电话:0477-8586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