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提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素质,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交运发[2011]106号)、《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08]28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证件办理、继续教育和诚信考核工作规范如下,请你局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认真遵照执行。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机构的认定
拟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业务的驾驶员培训机构,需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机构备案表》(附件1),向市交通运输局申请备案,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有关规定条件审核后对具备条件的予以备案,备案每年进行一次。经市交通运输局备案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资质的驾驶员培训机构,可以受理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条件人员的培训报名,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危险货物运输从业培训大纲教学内容和规定课时进行培训,对培训合格人员出具合格证明,对培训合格并申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统一组织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向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提出考试申请。
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报名与培训
(一)报名。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培训机构递交申请,培训机构对申请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审核。
(二)培训。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审核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资质,并组织驾驶员培训机构每季度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大纲教学内容和规定课时进行培训,对培训合格人员出具培训合格证明。
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考试及发证、换证
(一)考试。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附件2),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考试申请,准予考试的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按照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考核标准、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考试,考试采取闭卷无纸化的方法,即使用计算机考试,对于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一周后组织补考。对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当次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考试监考人员由主考、监考、督察组成,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派主考、监考人员负责考场的纪律和秩序,市交通运输局派督察人员对考试全程进行监督,成绩必须由2名以上考核员现场签字确认,成绩一年内有效。
(二)发证。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对于考试合格人员,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0日内打印证件,到市交通运输局盖章后颁发相应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
(三)换证。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需要换证、变更或资格证件遗失毁损需要补发的,由本人向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提出申请,填写《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证件遗失的还需有登报遗失声明),到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
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诚信考核
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交运发[2011]106号)要求,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监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指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其他继续教育机构合理、有序地组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完成继续教育,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周期为2年,从业人员在每个周期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24小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其他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学员档案,将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继续教育师资情况、参加培训学员登记表等纳入档案管理,并接受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监督检查。
根据《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08]280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组织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工作,诚信考核周期为一年,考核等级和考核管理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根据相关要求标准进行评定和管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应当建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并及时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存入其诚信档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诚信考核周期届满后20日内,持本人从业资格证到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签注诚信考核等级,并填写诚信考核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在收到诚信考核表后,应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相关数据及材料进行核实并评级,并在其从业资格证件的“诚信考核记录”档案如实填写。
附件: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机构备案表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4月8日
(联系人:闫海军;联系电话:0477-8586817)
附件1 |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机构备案表 | |||||
培训机构名称 (盖章) |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
经营许可证号码 | 发证单位 |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 (辆) | 教学人员 | (人) | ||
属地运管分局意见(签字盖章) |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意见(签字盖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市交通运输局意见(签字盖章) | |||||
年 月 日 | |||||
注:本表一式四份,培训机构、属地运管分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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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 ||||||
申请单位(盖章) | ||||||
考试培训机构 | 名称 | 地址 | 培训课程 | 考试人数 |
补考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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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
监考人员 | 主考 | 监考 | ||||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意见(签字盖章) | 市交通运输局意见(签字盖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注: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各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