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经信局、鄂尔多斯电业局、薛家湾供电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电力扶持力度促进企业正常生产的通知》(内政发〔2013〕50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障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13〕20号)精神,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审核,现将加大电价扶持力度企业名单(即市、旗财政奖励企业名单)下发,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旗区经信局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50号文件精神,及时将符合自治区临时扶持政策条件的企业、符合电力多边交易的企业及相关材料上报。
二、各旗区经信局按照确定的奖励企业名单,组织本旗区内相关企业进行申报,以企业电费通知单或电费结算票据为依据,每月统计汇总上月的企业实际用电量(以供电企业的实际结算日为准),并附每户企业的电费通知单或电费结算票据复印件,于每月5日前上报我委进行用电量审核。
三、鄂尔多斯电业局、薛家湾供电局按照确定的奖励企业名单,每月统计汇总上月的企业实际用电量(以供电企业的实际结算日为准),于每月5日前上报我委电力科。
联系人:段新国
联系电话:0477-8588145 15047769797
电子邮箱:duanxinguo@163.com
附件:加大电价扶持力度企业名单
鄂尔多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7月9日
鄂尔多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7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