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民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收费,减轻群众殡葬负担,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2021版)》(内发改价费字〔2021〕1170号)、《内蒙古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内发改规范字〔2013〕6号)、《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内民政发〔2025〕6号)等规定,经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东胜区吊唁设施设备租赁和公墓维护管理收费标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东胜区殡仪馆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吊唁设施设备租赁收费标准以每天24小时为1个计费单位(天),租赁时间在2小时以上不足24小时的按1个计费单位计算,在2小时以内的免除吊唁设施设备租赁费用。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东胜区公墓维护管理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公墓维护管理收费按照墓穴总价格的1%核定维护管理费年缴费金额,最长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合同期满后可根据丧葬户需求,自愿选择是否继续缴纳维护管理费,双方协商缴费年限进行续费。
三、殡葬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市级殡葬收费相关优惠减免政策,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和投诉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及服务规范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其他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五、本通知自2025年6月30日起执行。
附件:东胜区殡仪馆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收费标准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