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局相关科室,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4月13日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做好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双机制”的相关内容,重点针对城市管理工作涉及的户外大型广告牌匾、建筑工地施工围挡以及各类临建设施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并进行全方位、不间断的巡查监督,确保安全隐患发现一处整治一处,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工作时间
这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从4月19日开始到5月29日结束,各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各项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领导带头进行安全生产学习,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抓在手上、扛到肩上、刻进心上,安全生产人命关天,绝不能掉以轻心、马虎大意。
(二)要进一步加强职能范围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排查到位,要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要严格按照已建立好的安全生产“双机制”的相关内容,对存在安全生产问题的项目实施跟踪监管,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问题的项目严格进行24小时监管。
(三)春季正值开复工时段,而且大风天气较多,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阶段,各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根据各自地区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措施,“对症下药”,大风天气一律禁止高空作业,手续不全的工地一律不准许开工等。
(四)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要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一旦发生事故和紧急情况,要迅速反应、及时上报,科学应对、有效处置,切不可反应迟钝、盲目施救。
(五)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各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要对这次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并将总结报告同整治方案一起于5月31日前上报市局。
联系人:徐洋 联系电话:8580307
电子邮箱:cgzfjzzk@163.com
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