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府办发〔2022〕173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有力推动平安鄂尔多斯建设,落实平安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打击走私各项工作,将打击走私作为基层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评价体系,现成立鄂尔多斯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小组,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苗程玉 副市长
副组长:陈喜荣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振海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刘 晔 鄂尔多斯海关关长
成 员:贺海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飞 市公安局副局长
贾昌兵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唯东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郭占明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彭建民 市财政局副局长
苏 宪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新吉乐图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马 勇 市农牧局党组成员、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张 平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聿慧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 喜 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张 雄 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郝 忠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瑞平 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项再平 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陈 芳 人民银行鄂尔多斯中心支行副行长
屈 涛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鄂尔多斯海关,负责工作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晔兼任。
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市委政法委。负责将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平安鄂尔多斯建设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平安建设考核考评重要内容,组织有关部门考核各旗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
(二)鄂尔多斯海关。负责对辖区走私动态、手法、渠道等情况开展分析调研;利用情报、风险分析、市场调查、稽查、企业管理、贸易调查、检验检疫等手段,及时发现走私线索,加大打击力度;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受理其他执法部门依法移交的案件线索。
(三)市委宣传部。负责按照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提供的线索,组织市属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加强出版活动监管,深化与相关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组织“扫黄打非”成员单位加强对源自境外的非法出版物、反动宣传品的查处、查缉力度,打击走私非法出版物、反动宣传品等行为。
(四)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加强对走私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审理审判工作。
(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价格认定相关规定,负责走私货物、物品价格的认定工作。
(六)市公安局。按照刑事案件管辖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在情报、信息、刑事技术等方面优势,加强与鄂尔多斯海关的协作配合,严厉打击走私毒品、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海关移交走私案件。
(七)市财政局。负责为全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财政支持。
(八)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配合海关严厉打击走私不符合环境控制标准的电子废物、工业矿渣、生活垃圾、建筑废物和医用垃圾等固体废物活动,严格相关许可证管理制度,从严审查从事原料废物利用企业的资质,协调解决废物鉴定和处置等疑难问题。
(九)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全市交通运输货运市场调查、分析和预警,加强对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反走私综治宣传,明确反走私综治责任;强化对运输危化品车辆管理,预防成品油等危化品渗透走私。
(十)市农牧局。负责协助查处农产品走私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做好涉案农产品后续鉴定、处置工作。
(十一)市商务局。负责协调服务各口岸单位工作。
(十二)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走私文物等行为并开展走私涉案文物的鉴定工作。
(十三)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负责查处企业涉嫌走私偷、骗、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
(十四)市国家安全局。负责为打击走私工作提供情报和技术支持。
(十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市场管理,配合海关专项检查,对发现市场流通领域中经销无合法手续进口商品行为的违法线索,及时移交海关及相关部门,防止在流通领域形成走私集散市场;加强与鄂尔多斯海关的情报信息交流,实现情报信息共享,开展联合行动,共同打击走私活动。
(十六)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配合公安、海关部门严厉打击走私珍贵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活动,配合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互联网非法交易综合治理相关工作,在物种及其产品鉴定、确定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价值、监管、移交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十七)市烟草专卖局。负责打击走私贩私卷烟(含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违法行为,加强与地方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夯实部门间联合执法协作,拓展情报线索来源,构筑重点与非重点地区联动,涉烟走私贩私源头、中转运输与分销终端齐抓共管的全链条打击工作格局,负责查处流通市场无合法手续的烟草专卖品。
(十八)人民银行鄂尔多斯中心支行。负责监控全市进出口环节的外汇使用情况,及时发现走私线索。
(十九)市邮政管理局。负责落实寄递渠道实名收寄、收寄验视等制度,加大对寄递渠道的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打击通过寄递渠道走私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打击走私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本地区的安全稳定、营商环境、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各旗区、各部门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自治区、市委和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突出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夯实基础,主动将反走私工作纳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大局中谋划思考,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立体化防控体系,为维护地区社会稳定、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健全工作机制。紧紧围绕自治区打私办确定的打击重点,结合本地反走私形势,进一步细化行动措施,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继续坚持“专项+联合”,重拳出击、持续用力,对走私各环节、全链条实施联合打击和综合整治,推动建立“打、防、管、控”的反走私立体防控打击体系,坚决遏制走私高发势头。
(三)加强协同配合。各地打私办要切实发挥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等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海关、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有效整合资源,密切协作配合,建立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模式,共同推进专项打击和综合整治,推广“二连综治”做法,形成以专业应对行业,“点、线、面”相结合,运用多重手段应对走私链条的强力攻势。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