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府办发〔2022〕23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已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为加快推进立法进程,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起草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 长:额登毕力格 副市长
副组长:陈喜荣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靳 锐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菅永宽 市人大常委会农牧委员会主任
雷·斯仁 市水利局局长
刘 杰 市司法局局长
成 员:黄伯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邬建勋 市财政局局长
马二喜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苏雅拉图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余永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 良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水云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周桂荣 市农牧局局长
武占宽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贾玉宝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赵子义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兰 天 市大数据中心主任
石 磊 市气象局局长
张学凯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怀坤 市司法局副局长
邱 伟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河湖长制办公室副主任
工作组负责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起草工作的各项部署,建立综合协调机制,统筹研究、协调解决条例起草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组织人员按期完成起草、调研、论证、征求意见、修改等工作。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雷·斯仁兼任。
此项工作结束后,工作组自行撤销,不另文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