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5815
  • 发文字号
  • 鄂府发〔2021〕328号
  • 成文日期
  • 2021-12-16
  • 发文机关
  • 市人民政府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函  鄂府发
  • 公开日期
  • 2022-01-07
概述   鄂府发〔2021〕328号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要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条例...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1-07 00:00      作者:      来源:市人民政府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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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府发〔2021〕328号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要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条例》相关规定,经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8135号,各旗区、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再以此文件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