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适龄女性两癌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12060
  • 发文字号
  • 鄂府办发〔2020〕95号
  • 成文日期
  • 2020-12-17
  • 发文机关
  • 信息分类
  • 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通知  鄂府办发
  • 公开日期
  • 2020-12-24
概述    鄂府办发〔2020〕95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 有效性 1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适龄女性两癌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4 00:00      作者:      来源: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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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府办发〔2020〕95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适龄女性“两癌”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7日 

  鄂尔多斯市适龄女性 

  “两癌”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力推进“健康鄂尔多斯”建设,进一步提高“两癌”(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有力保障我市适龄女性的身心健康,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部委《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实施方案(2019—2022)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9〕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在总结过去5年适龄妇女免费实施“两癌”检查项目基础上,继续开展全市适龄女性“两癌”防治项目,确保“两癌”检查技术和防治水平以及服务质量逐步提高。 

  (一)“两癌”检查项目。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要求,继续为我市户籍的35—64周岁适龄女性开展免费“两癌”检查项目,并及时救治确诊“两癌”疾病的妇女。 

  (二)宫颈癌疫苗接种项目。2021年宫颈癌疫苗接种对象为我市户籍的13—18周岁女性群体。从2022年起,为我市户籍当年新满13周岁的女性群体接种。 

  (三)进一步探索更加适合“两癌”检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激励机制。 

  二、工作内容 

  (一)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项目。 

  1.宫颈癌检查内容:一般妇科检查、careHPV检测、醋酸/碘染色肉眼观察(VIA/VILI)或细胞学检查、电子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诊断。 

  2.乳腺癌检查内容:乳腺视诊、触诊;乳腺彩色三维超声检查、乳腺钼靶X线检查;必要时做病理活检、诊断。 

  “两癌”检查属于免费、知情、自愿检查,检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额外收费,由户籍所在地妇幼保健机构实施。 

  (二)实施适龄女性宫颈癌疫苗接种项目。 

  组织适龄女性自愿接种宫颈癌疫苗(二价宫颈癌HPV疫苗),一个接种周期为三针(0月、1月、6月)。宫颈癌疫苗购置费用由市、旗两级财政按比例承担,只向接种人收取疫苗冷链运输和储存费、疫苗接种费用。疫苗由户籍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实施接种。 

  三、工作经费 

  本次“两癌”防治项目,采取“以奖代补”形式鼓励旗区积极实施。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不超过600万元作为开展疫苗接种项目和“两癌”检查项目的奖补资金,各旗区按照属地和财权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安排资金。每年年底,根据各旗区防治工作实际开展和绩效评价情况,给予适当补助,执行《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统一市对旗区项目资金配套比例的通知》(鄂预财发〔2013〕89号),今后如出台新的分担机制,按新标准执行。 

  四、工作职责  

  (一)各旗区人民政府成立“两癌”防治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工作进度,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开展辖区“两癌”防治项目,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做好辖区目标人群预测工作,每年将实施项目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 

  (二)市、旗区卫生健康部门牵头,负责全市适龄女性“两癌”防治项目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工作组和专家组,组织开展项目培训和宣传、指导、落实工作,管理相关信息数据,负责组织项目质量管理及效果评估等工作。 

  (三)市、旗区财政部门负责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及拨付流程,定期开展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确保项目顺利开展。旗区卫生健康和财政部门共同负责核实本旗区项目实施情况,并分别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财政局,作为年底市级资金奖补依据。 

  (四)市、旗区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经费的年度审计和项目终审工作,增加项目经费使用的透明度。 

  (五)市、旗区教育体育部门负责组织我市初高中阶段(含职业高中)学校做好适龄女生及其家长的宣传和动员工作,负责与相关宫颈癌疫苗接种点对接,及时与卫生健康部门沟通协商,妥善解决接种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六)市、旗区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将符合政策的“两癌”项目列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加强对“两癌”治疗的支持力度。 

  (七)市、旗区妇女联合会负责协助卫生健康部门推进适龄女性“两癌”防治项目的顺利实施,共同做好项目的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和发挥各级妇女联合会优势,积极开展“两癌”防治项目的相关政策、知识宣传,扩大活动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八)市、旗区委宣传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共同做好“两癌”防治项目的舆论宣传及报道工作。 

  (九)市、旗区民政、医疗保障、红十字会、扶贫等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重点救助确诊为“两癌”的贫困女性。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两癌”防治的重要性,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相应的规章制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加强沟通协作。 

  (二)广泛动员宣传。各旗区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教育体育局、市妇女联合会等部门要通过网络平台、新闻媒体、制作宣传资料、举办专家讲座等形式宣传项目的重要性,并充分利用线上宣教平台和线上预约平台,开展“两癌”防治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两癌”防治项目的认知程度。         

  (三)加强业务培训。“两癌”防治项目执行和检查机构要抽调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项目培训,确保技术人员熟练掌握业务技术知识,严格按照各项工作规程操作。 

  (四)强化督导质控工作。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质量控制。定期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机构所承担的“两癌”检查任务进行质控,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定期召开质控工作会议,及时总结项目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效果。相关部门要定期组织督导和评估项目管理、资金运转、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和检查效果,发现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 

  附件:鄂尔多斯市“两癌”防治项目工作小组 

附件 

  鄂尔多斯市“两癌”防治项目工作小组 

  组  长:于仁杰     副市长 

  副组长:王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陈  曦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王   凯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辛宏亮 市民政局局长 

  高屹东 市财政局局长  

  张文峻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苏和 市审计局局长 

  屈  明 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 

  陈德华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娜仁花 市妇女联合会主席 

  闫美蓉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刘  郑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项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刘郑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科科长和市妇幼保健院相关领导组成。 
 
  相关链接:解读《鄂尔多斯市适龄女性“两癌”防治项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