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工作方...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13483
  • 发文字号
  • 鄂府办发〔2020〕75号
  • 成文日期
  • 2020-10-14
  • 发文机关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科技、教育  通知  鄂府办发
  • 公开日期
  • 2020-10-21
概述   鄂府办发〔2020〕75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 有效性 1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1 00:00      作者: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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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府办发〔2020〕75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4 

  鄂尔多斯市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内政发〔2020〕4号,下称《通知》),加快推进我市5G网络建设,继续深化4G网络覆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一)加快5G网络建设。2020年,实现中心城区、各旗区主城区和部分工业园区等区域的5G网络覆盖;2021年,实现各旗区重要城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重要功能区等区域的5G网络覆盖;2022年,全面完善5G网络,实现全市城区和工业园区等区域的5G网络全面覆盖,实现苏木乡镇人口密集地区的5G网络覆盖。 

  (二)继续深化4G网络覆盖。2020年,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4G网络覆盖和光纤接入;继续推进贫困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自然村和人口密集的自然村的4G网络建设;2022年,实现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自然村、重要道路和人口密集的自然村4G网络覆盖。 

  (三)深化5G应用。到2022年,5G商用初见成效,在城市管理、教育医疗、交通旅游、工业制造、能源、农牧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行业应用示范。 

  二、组织领导 

  按照《通知》要求,建立鄂尔多斯市推进5G网络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加快推进我市5G网络建设发展,定期研究解决推进5G网络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总 召 集人:金   武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总召集人:李   斌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晓龙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白志才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鄂尔多斯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    员:武再厚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  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武永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颖新    市财政局副局长 

  郭建东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吴伊婕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苏雅拉图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丁海平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  泰    市农牧局副局长 

  阿拉腾宝   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武玉平    市大数据发展局副局长 

  霍励平    市能源局副局长 

  王玉良    鄂尔多斯电业局局长 

  杨旭东     薛家湾供电局局长 

  冯德强     中国移动鄂尔多斯分公司总经理 

         中国联通鄂尔多斯分公司总经理 

  孙宝宏     中国电信鄂尔多斯分公司总经理 

  王耀禾     内蒙古广电网络鄂尔多斯分公司总经理 

  李永秀     中国铁塔鄂尔多斯分公司副总经理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确保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杨晓龙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张帜、自治区通信管理局鄂尔多斯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白志才兼任。今后,除市领导外,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联席会议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三、职责分工 

  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责任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 

  (一)自然资源部门要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详细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相关建设标准、规范,要求建设单位为建筑物预留5G微站、室内分布系统等设施空间;加强对房屋建筑中5G等通信网络设施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环节的监管,保障5G等通信网络设施相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落实到位。 

  (二)电力部门在规划建设电力网络设施时,要满足全市5G基站的用电负荷及站点部署。对5G基站及机房等设施, 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相关政策。 

  (三)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作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部门,要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5G通信基础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并与住房城乡建设、电力等部门规划有效衔接,将全市基站、 铁塔、机房、传输管道等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统筹行业5G基站建设需求,对接公共设施及场所管理部门开放资源,统筹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全力推进5G网络建设,定期向联席会议协调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公共设施及场所管理部门要协调设置基站站址、通信机房、管道缆线及电力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地点,全面支持5G网络建设。 

  (四)中国铁塔鄂尔多斯分公司和各电信运营企业要继续全力推进4G网络覆盖,确保各阶段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五)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推动5G网络应用,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行业应用示范。 

  四、推进措施 

  (一)强化工作落实。各旗区要切实加强5G网络建设的组织领导,结合本旗区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积极协调推进5G网络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通知》,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与通信建设管理部门做好沟通对接,严格落实《通知》相关政策,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大支持力度。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通知》明确的支持政策,在各类政策扶持项目中,对5G网络建设应用相关项目予以倾斜。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5G在工业制造、能源、环保、教育、医疗、政务、交通、旅游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应用。同时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依法处置阻碍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改造等造成通信基础设施迁移、损毁的,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予以补偿。 
 
    相关链接:鄂尔多斯市所有旗区均已开通5G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