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府办发电〔2020〕15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系统蒙古文政务网站群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字[2013]173号)精神,切实加强全市蒙古文政务网站群建设,保障各旗区蒙古文政务网站顺利运行,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20年8月24日派出督查组,督查各旗区蒙古文政务网站建设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蒙古文政务网站机构、人员、经费、设备落实情况;
(二)2019年底鄂尔多斯市委巡查组对各旗区蒙古文政务网站建设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工作制度、审核机制的建立与实施情况;
(四)微信公众平台及文化特色栏目建设情况;
(五)网站内容发布及网络安全管理情况。
二、督查方式
通过查阅档案、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三、督查组人员
组 长:白永祯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副组长:阿拉腾敖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翻译科科长
成 员:毕力格巴特尔 市人民政府蒙古文政务网站服务科网络运维技术人员
部落和睦得力 市人民政府蒙古文政务网站服务科网络运维技术人员
联系人:部落和睦得力 联系电话:15004770099
四、工作要求
各旗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要提供工作汇报书面材料。分管办公室副旗(区)长、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及网站全体人员参加座谈会。督查期间督查组人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及市廉洁从简规定。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及时将督查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