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鄂尔多斯市华冶煤焦化有限公司 “4·3...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01062
  • 发文字号
  • 鄂府办发〔2020〕31号
  • 成文日期
  • 2020-04-30
  • 发文机关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鄂府办发
  • 公开日期
  • 2020-05-07
概述   鄂府办发〔2020〕31号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2020年4月30日8时30分,鄂托... 有效性 1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鄂尔多斯市华冶煤焦化有限公司 “4·30”煤气管道泄漏爆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7 00:00      作者: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       
分享到:
       

  鄂府办发〔2020〕31号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2020年4月30日8时30分,鄂托克旗蒙西工业园区鄂尔多斯市华冶煤焦化有限公司发生煤气管道泄漏爆燃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为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鄂尔多斯市华冶煤焦化有限公司 “4·30”煤气管道泄漏爆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事故调查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长:王树荣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刘虎胜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长:王    市公安局副局长 

      员:郭    市纪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张利民  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满成云  鄂托克旗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市总工会经济部三级主任科员 

  王少煜  市应急管理局应急办公室主任 

  徐有存  市应急管理局调查评估和统计科科长 

  乌力斯  市应急管理局调查评估和统计科副科长 

  事故调查组根据需要可聘请相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人:乌力斯 

  联系电话:15598836022 

  事故调查组负责查明事故发生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工作要求 

  (一)调查组成员要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诚信公正、恪守职责、清正廉洁、秉公办事。 

  (二)调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听从调查组组长的统一安排,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并及时参加事故调查相关会议。 

  (三)调查组要妥善保管相关物证、证言和相关材料,保守涉及事故单位的技术和业务秘密。 

  (四)调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不准向有关部门或事故单位提出与调查工作无关的要求。 

  (五)事故涉及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确保事故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六)如对外界发布信息,由市委宣传指定专人统一负责,内容必须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审核同意。在事故原因未完全调查清楚之前,调查组的任何成员都不得擅自向外界透露相关信息。 

  此项工作结束后,事故调查组自行撤销,不另文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