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配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内蒙古督察组...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9-05470
  • 发文字号
  • 鄂府办发电〔2019〕9号
  • 成文日期
  • 2019-07-31
  • 发文机关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通知  鄂府办发电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 有效性 有效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配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内蒙古督察组开展耕地保护督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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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和《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关于印发〈耕地保护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督办发〔2019〕1号)要求,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于2019年7月29日进驻我市开展耕地保护督察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工作安排,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内蒙古督察组将于2019年8月1日至2日下沉至各旗区开展制度与总体规划、耕地占用补充、执法监察、“大棚房”、历年例行督察整改外业核查工作。

二、督察组成人员

(一)中部小组:负责实地核查东胜区、伊金霍洛旗、乌审旗、康巴什区

督察组成员:

胡德斌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督察五室主任

周  爽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督察五室主任科员

童梦露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督察五室干部

庞智越  呼和浩特赛罕区自然资源局耕保科干部

王  琦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调查规划院干部

王挨亮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张  鼎  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综合执法局卫片室主任

联络人:张鼎

联系电话:13948472116

(二)东部小组:负责实地核查达拉特旗、准格尔旗

督察组成员:

马曙光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调研处处长

周威任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督察五室干部

崔  程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督察五室干部

何  钢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督察五室干部

于洪武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调查规划院干部

李  云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郝  赟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席富忠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石  巍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利用科科长

联络人:崔程

联系电话:18519308871

(三)西部小组:负责实地核查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

督察组成员:

吉  理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督察五室副主任

王世军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督察五室调研员

苏晓光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信息办干部

张  鹏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督察五室干部

王  凯  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自然资源局耕保科干部

杨君平  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维伦  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综合执法局科员

潘小龙  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科员

联络人:李维伦

联系电话:15661983999

三、工作要求

(一)具体督察安排由督察组自行确定,请各旗区及时与各工作组联络人联系。

(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积极配合督察组开展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杜绝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等行为。

(三)各级各有关部门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积极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