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现将《鄂尔多斯市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7—205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8日
鄂尔多斯市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
(2017—2050年)
2014年9月,国务院明确内蒙古为全国第一个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试点省区。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国办发〔2015〕11号)、《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发改社会[2016]780号)、《全国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年)》(发改社会〔2016〕987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意见》(内政办发〔2015〕12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2050年)》(内政办发〔2016〕161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市足球改革发展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足球改革发展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抓住内蒙古作为全国足球改革发展试点省区的机遇,建立体系健全、保障有力、基础雄厚、氛围浓郁的足球运动发展机制;以深化足球改革为重点,把培育足球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建立和完善符合地区实际、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公共足球服务体系,全面提高鄂尔多斯足球普及率、竞争力和影响力,实现我市足球事业科学发展。
(二)发展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发展普及足球运动,增强国民体质,提高生活质量,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和健身需求。
2.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管办分离,市场化运作。将足球事业列入各级党委、人民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为足球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持。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积极动员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广泛参与,形成有利于足球运动发展的强大合力。
3.坚持重心下移,从孩子抓起,夯实人才根基。尊重足球运动发展规律,坚持从孩子抓起,将重心放在学校和基层,推进体教结合,壮大学校足球运动规模,提升学校足球运动质量,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
4.坚持立足体育,服务转型发展。充分发挥足球的独特作用,把足球发展融入地区发展战略,促进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发展,通过推动足球产业发展,服务地区经济转型。
二、发展目标
(一)近期目标(2017—2020年):搞好顶层设计,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发展环境,使青少年足球人口明显增加,初步建立全市青训体系,足球竞技水平显著提高,足球人口达到20万人,注册等级教练员与合格足球教师达到800人,注册等级裁判员达到100人,注册球员达到1万人。全市建有280块以上足球场地,使每万人拥有1块以上足球场地。
(二)中期目标(2021—2030年):管理体制顺畅,基础设施完备,群众普遍参与,足球人口大幅增加,优秀足球人才显现,逐步完善全市青训体系建设,青少年足球竞技水平跻身全区前列,拥有知名品牌赛事,鄂尔多斯业余足球联赛等引起广泛关注,足球事业与足球产业协调发展,足球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以夏训为主的产业链逐渐形成,在全市体育产业中占比有较大提升。草原足球文化初步形成,基本建成足球大市。
(三)远期目标(2031—2050年):足球事业和足球产业全面发展,足球竞技水平明显提高,为国家培养、输送一批优秀足球人才,形成独具特色的草原足球文化,建成足球大市,并向足球强市迈进。
三、主要任务
(一)改进完善足球竞赛体制
1.完善联赛体系。积极开展校园足球“4+1”联赛、校园足球区域性选拔赛事、青少年足球锦标赛暨U系列联赛、社区居民足球联赛、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足球联赛,重点打造我市足球协会各级职业联赛等系列联赛,逐步形成赛制稳定、等级分明、衔接有序、遍及城乡、有利于足球人才显现的竞赛格局。
2.分类推动竞赛体系建设。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抓好校园足球“4+1”联赛和校园足球区域性选拔赛事;各级工会组织要抓好企业职工足球比赛;各级机关工委要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足球比赛;各级民政行政主管部门要抓好社区足球比赛;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统筹好各类赛事和群众性足球活动,抓好青少年足球锦标赛暨U系列竞赛和职业足球竞赛。积极承办国际、国内高水平足球赛事,着力打造具有内蒙古特色的国际、国内知名足球赛事品牌,满足群众欣赏高水平足球比赛的需求。
(二)加强足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1.大力实施“人才强足”战略,完善足球人才培养。引进、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激励、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充分利用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引进国内外高水平足球教练员。2018年年底前,引进120名足球专业教师、教练员,自主培养C、D级教练员50名。
2.大力加强教练员、裁判员、足球科研医务人员、俱乐部管理经营人员、足球比赛管理人员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从2017年开始,每年培训20名国家二级足球裁判员、2名国家一级裁判员和20名中国足协D级以上(包含D级)教练员。在全市建立完善的、多层次的培训体系,为校园足球四级联赛、企业职工足球联赛、社区足球联赛、机关干部职工足球联赛提供保障。
3.加强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行“走出去”政策,每年派遣20—30名优秀教练员、裁判员到广州、武汉、成都、青岛等国内足球发达地区或国外接受培训,为实现足球事业发展规划目标提供人才支撑。贯彻落实《呼包鄂协同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精神,加强与呼和浩特、包头市足球领域的交流,促进相互协同发展。
4.在市体育职业中学开设足球专业,培养我市足球专业人才。
(三)加强专业足球训练基地和足球场地建设,提高现有场地设施利用率
从2017年开始,将足球场地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在现有足球场地资源的基础上,在规划城市绿地公园、公共体育设施、较大规模的社区和新建学校时,因地制宜,配套规划建设标准型或小型足球场地,以利于推动足球活动开展。各旗区要利用好现有场地,到2020年每个旗区要建成标准足球场1个、小型足球场地5块以上。市本级要通过新建或改扩建,到2021年要有1个自治区级示范性足球训练基地和1个青少年足球夏令营活动基地。足球场地在全市各类学校实现全覆盖,配齐足球教学和训练设备。全市入驻企业达15家以上的经济开发区(园区)要建设一个标准化足球场地。在优先保证各级、各类正式比赛的前提下,推动公共足球场地、学校足球场地定时免费开放,为广大足球爱好者提供尽可能多的足球活动场所。鼓励和支持校园足球场地向社区开放,力争到2030年人口聚集社区周边的学校足球场地实现全部开放。通过5年努力,全市足球运动基础设施建设有较大发展,足球设施的综合利用率和运营能力有较大提高,初步形成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足球运动设施格局。
2030年左右,建成一个包括5块标准11人制天然草场地,15块标准11人制人造草场地,数块8人制、5人制人造草场地以及完善的配套服务设施在内的足球训练基地,并与新建市体校的功能相结合,引进国内外足球资源,打造一所设备一流的足球学校,可承接国内外足球比赛和活动。同时,融合市体育中心一场两馆体育项目功能(球类、游泳、民族项目、田径等),以及周边生态环境学院、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和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的场地和接待条件,将市体育中心及其周边打造成西部地区较大的集体育文化、体育旅游、体育健身、体育产业为一体的全国性综合训练基地和体育休闲产业园区。
(四)丰富赛事活动
1.开展灵活多样的校园足球活动。 加快建立并完善大中小学相互衔接的校园足球四级联赛体系。把校园足球联赛列入旗区体育竞赛计划,由教育和体育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级体育部门要把校园足球联赛列入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的竞赛计划。积极开展中小学足球联赛。鼓励各级各类学校举办校内班级、年级比赛;鼓励校园足球联赛承办单位、参赛队伍通过多种方式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赞助。旗区联赛。旗区内联赛分为幼儿园、小学、初中三级联赛,分别命名为“娜荷芽”杯、“校长”杯和“旗区长”杯。各旗区通过足球比赛确定本旗区各中小学的联赛分级情况。从2017年起,各旗区定期举办本旗区的校际联赛。市教育局定期组织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及高中、初中、小学的总决赛,旗区不重复组织。市级联赛。市级联赛命名为“市长”杯。市级联赛分为东西部赛区,西部赛区包括乌审旗、杭锦旗、鄂托克旗和鄂托克前旗,东部赛区包括东胜区、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和康巴什区。各赛区名次列前的参加全市总决赛。各旗区参赛队数根据学生人数占全市总人数的比例分配,至少保证每个旗区在每个组别有1支参赛队伍。
2.提升业余足球联赛竞赛管理水平。立足创办足球文化品牌,打造地区足球品牌赛事,整合归类现有各业余足球赛事,建立全市业余足球大联赛体系。建立健全各级足球协会组织,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足球改革发展。鼓励民间组织等社会力量成立足球俱乐部,举办足球赛事。每个旗区组建1支(含)以上代表本旗区最高水平的业余(男子、女子)足球队伍。坚持市场导向,鼓励、支持足球俱乐部建设,畅通民间组织、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投资或组建足球俱乐部的通道。引导足球俱乐部加强行业自律,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出资、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引导市内经济实力较强、支持足球运动的企业作为发起人,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组建准职业化足球队,参加自治区职业或准职业联赛,为自治区职业足球发展打基础、输人才。
3.普及发展社会足球。抓好社区足球,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2017年年底前每个社区要组建一支业余足球队伍,参加社区业余足球联赛。市体育局将足球项目作为每年职工运动会的重点项目予以支持。时机成熟时将全市业余联赛体系、旗区联赛体系和社区联赛体系进行有效对接并在大力发展11人制足球运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5人制和沙滩足球发展计划、赛事计划并组织实施,力争足球项目的全方位发展。抓好企业足球。鼓励和引导我市境内的大型企业成立企业足球俱乐部,参加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业余足球联赛。选派优秀企业足球俱乐部参加全区企业职工联赛。
4.组织开展国E、国内足球交流活动。拓展足球对外交流渠道,鼓励各类主体举办形式多样的国际足球交流活动。加强与中国足协和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的联系与沟通,积极申办国际、国内足球赛事(如亚洲沙滩足球锦标赛、国家队热身赛),承办商业足球赛事(如中国顶级俱乐部比赛),促进足球产业发展,满足市民欣赏高水平足球比赛的需求。 发挥呼包鄂协同发展的区位优势,积极承办国际、国内品牌赛事,加强与周边盟市的交流学习,提高我市足球发展水平。鼓励足球各类专业人才外出学习、培训。通过开展足球交流活动,提高足球运动水平,培育和壮大足球市场,促进我市体育文化旅游等各领域全面发展。
(五)加快足球产业发展
设立鄂尔多斯市足球发展基金。依法鼓励引导社会募集和捐赠,逐步壮大基金规模。制定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基金运营收益专项用于推进我市足球改革发展试点工作。利用我市转型发展的有利时机和良好的气候条件,积极培育我市夏季足球训练产业。
(六)培育足球文化
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足球文化。加强足球从业人员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充分发挥足球传承文明、诠释文化的重要功能,倡导尊重规则、尊重对手、尊重观众、尊重球员的行为规范,深入挖掘足球文化的科学内涵,融合民族文化,提炼体育精神与足球文化精华,让足球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不断传播有益于社会和谐进步的精神力量,进一步增强民族凝聚力和自豪感,努力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足球文化。
四、配套政策与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为确保足球运动的顺利推进,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推进足球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市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工作。由分管副市长牵头,组织宣传、改革、编制、体育、教育、发改、民政、工会、税务、公安、财政、人社、规划、工商、文广、团委、妇联等部门负责研究制定适合我市足球运动发展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并抓好工作落实。各旗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各旗区人民政府要将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工作纳入本旗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足球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每年评估领导班子实施推动足球运动改革发展行动计划情况。市、旗区两级教育部门要成立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建立市、旗区两级联动机制,畅通工作沟通渠道,形成合力,推动足球运动改革发展全面推进。建立市对旗区足球改革发展状况的综合评价机制,在资金、场地、机构和人员方面形成强有力的支持,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明确到位、人员保障到位、措施落实到位,促进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工作取得成效。
(二)政策保障。积极推动市、旗区两级足球协会建设,指导其选齐配强领导班子和经营管理人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激励措施,加强各类足球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制定优惠政策,扶持足球俱乐部建设。鼓励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足球俱乐部和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简化足球运动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三)场地设施保障。建设完善足球运动场馆体系,为开展群众性足球运动提供基础设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第11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的有关规定,依法以所在地人民政府办理公众责任保险给予政府补贴的形式,推动校园足球场地等公共体育场所对外开放;标准化改造利用中小学运动场,通过安置灯光,在夜间向社会开放。鼓励社会资本在城市空地、公园、社区内投资新建足球场地。2020年前,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足球场地建设补偿办法》。
(四)经费保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总体要求,市、旗区两级财政要从2017年开始设立足球运动专项资金,将足球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在体育彩票公益金的分配上给予倾斜,为校园足球、社区足球、企业职工足球、职业足球、人才培养、场地维护和管理等提供支持。建立奖励机制,鼓励大型企业投资,吸引社会各界支持足球运动。
(五)运行保障。足球改革发展实行政府负责、社会支持、市场运E、全民参与的管理体制,形成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由教育部门主导、职工足球活动由工会主导、机关事业单位足球活动由机关工委主导、社区足球活动由民政部门主导,体育部门统筹协同、分类指导的工作机制。完善市推进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运作机制,畅通工作沟通渠道,形成工作合力。 以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方式,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引进场馆运营管理公司,投资兴建、综合经营、统一管理足球运动场馆,并开发培训交流、比赛组织、体育旅游以及足球用品经营等市场,增强足球运动的发展活力。
(六)建立联席通报制度。市推进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评估通报对市本级和各旗区实施本规划的情况。从2017年起,每季度召开至少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将评估结果和建议意见上报自治区推进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加强全国足球比赛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加强对足球赛事的安全检查,维持治安、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治安事件,严厉打击黑哨、赌球等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足球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严肃赛风赛纪。各级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要对足球领域可能出现的违法乱纪现象严格监管,出台相应管理办法,营造健康有序的足球运动环境。
(八)加强宣传和推广。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足球运动在增强人民体质、丰富文化生活、加强青少年教育、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经济、提升国家软实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全社会对发展足球运动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足球运动发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