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8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盟市、旗县权责清单工作的通知》(内许可审改办发〔2016〕7号)要求,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权责清单(下称“权责清单”),并经市人民政府2016年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
权责清单涉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39个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的7674项权责事项。主要内容包括权责事项名称、事项编码、事项类型、权责主体、行使层级、权力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责任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此次公布权责清单不是对现有行政权力予以固化,市人民政府将继续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管理,不断推动权责清单的调整和优化。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要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监督,严格按权责清单履职尽责,推动权责清单制度落地见效。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