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5-06275
  • 发文字号
  • 鄂府办发电〔2015〕26号
  • 成文日期
  • 2015-10-14
  • 发文机关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通知  鄂府办发电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 有效性 1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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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开展综合治税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14日

                          鄂尔多斯市开展综合治税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综合治税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4〕94号),为进一步依法规范我市税收秩序,强化税收管理,加强财源建设,促进全市税收平稳持续增长,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财税体制改革方面的意见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市委三届六次全委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强化税源管控为核心,以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为目标,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夯实财源基础,强化财税征收监管,确保各项税收依法应收尽收,建立持续稳定的财政收入增长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治税。税收征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征收税款,努力实现应收尽收,依法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支持协助税收征管部门开展工作。

(二)健全机制。既要立足当前有效管控税源,保障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更要重视解决涉及全局和长远的问题,结合国家税制改革,探索建立有效的综合治税长效机制。

(三)突出重点。既要统筹协调全面抓好税收征管工作,也要围绕重点税种、行业、企业和区域强化税收征管,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协作和共建共享”的基本思路,逐步建立起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治税工作机制,将税务机关单一征管变为政府多部门联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依法管税、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协税护税、纳税人依法缴税、社会各界监督治税的良好局面,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秩序,提高税收收入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的宏观经济和财税信息依据。

四、职责分工

(一)市财政局

1.提供与税收有关的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取得财政性资金的企业明细信息、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等全市财政收支相关信息。

2.提供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信息。

3.对纳入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应税收费项目配合税务部门征收各项税收。

4.严格审批行政事业单位票据发放,提供领票单位名单,对不按规定进行应税认定登记和申报纳税的,停止向其发放财政监(印)制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和非税收入专用收据”。

5.会同税务部门开展重点税源培植工作,落实培植税源的扶持政策。

6.加大对综合治税工作的财力、物力、人力支持力度,为全市综合治税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二)市国家税务局

1.提供纳税人税务登记、变更、注销信息,提供指定时段的税务登记底册。

2.提供分行业、分企业类型、分税种、分纳税人的税收征收明细信息和税收收入情况分析。

3.提供有关双定户的定额核定信息及纳税评估、风险应对、稽查查补税款、发票协查等信息。

4.提供税式支出即减税免税、退税、起征点、税收抵免、税额扣除、延期纳税、亏损抵补等相关明细信息。

5.积极开展税收政策调研、税源情况调查、全市重点企业信息快报工作,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6.提供各项收入计划执行情况的通报。

(三)市地方税务局

1.提供纳税人税务登记、变更、注销信息,提供指定时段的税务登记底册。

2.提供分行业、分企业类型,分税种、分纳税人的税收征收明细信息和税收收入情况分析。

3.提供有关双定户的定额核定信息及纳税评估、风险应对、稽查查补税款、发票协查等信息。

4.提供税式支出即减税免税、退税、起征点、税收抵免、税额扣除、延期纳税、亏损抵补等相关明细信息。

5.积极开展税收政策调研、税源情况调查、全市重点企业信息快报工作,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6.提供各项收入计划执行情况的通报。

(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提供全市亿元以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表。

2.提供全市亿元以下项目进展情况表。

3.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提供全市经济形势分析报告。

(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提供全市亿元以上重点工业项目实施情况表。

2.提供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信息调度表。

3.提供全市技改入选项目信息表。

4.提供全市天然气开发情况表。

5.提供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济分析报告。

(六)市统计局

1.提供全市统计月报、季报、年报。

2.提供全市经济形势分析报告。

(七)市商务局

1.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信息。

2.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情况信息。

3.提供市内企业到境外投资的核准登记情况。

4. 提供对外贸易经营企业出口商品信息。

(八)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1.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登记表。

2.提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登记表。

3.提供建设施工企业管理登记信息。

(九)市交通运输局

1.提供交通运输企业相关信息。

2.提供办理运输证的客货车辆和客货营运船舶登记信息。

3.提供出租车企业、车辆、从业人员信息。

4.提供公交公司人员、公交车辆信息。

5.提供公路货运量、客运量信息。

6.提供全市道路交通重点建设项目信息。

7.提供全市路网改造投资计划工作信息。

8.提供全市国道、省道、县道、乡村公路信息。

(十)市环境保护局

1.提供工业项目环评批复信息。

2.提供全市固废利用项目信息。

(十一)市旅游局

1.提供全市旅行社登记管理信息。

2.提供全市每月旅游人数和收入信息。

(十二)市煤炭局

1.提供全市煤炭销量信息。

2.提供煤炭价格信息。

3.提供全市煤场信息。

4.提供全市煤矿基本情况。

5.提供煤票领用信息。

(十三)市规划局

1.提供全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信息。

2.提供全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信息。

3.提供全市建设地块条件规划信息。

4.提供全市建设项目选址规划信息。

(十四)市国土资源局

1.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审批信息。

2.提供全市国有土地收储信息。

3.提供全市批准临时占用土地信息。

4.提供全市国有建设用地审批信息。

5.提供全市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取信息。

6.提供全市国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7.提供全市矿产资源开采许可信息。

8.提供全市探矿权、采矿权资源配置信息。

9.提供矿产资源转让、变更信息。

10.提供全市非煤矿产信息。

(十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提供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信息。

2.提供企业吸纳下岗人员认定证明信息。

3.提供全市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及社会保险年检情况。

4.提供全市外籍经济类专家、外籍文教专家基本信息。

5.提供所监管企业从业人员情况。

6.提供全市医保卡刷卡信息。

7.提供全市养老保险数据。

(十六)市科学技术局

1.提供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登记信息。

2.提供全市技术交易合同认定登记信息。

3.提供全市专利申请、授权项目表。

4.提供科研经费拨付明细信息。

(十七)市公安局

1.提供全市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

2.提供全市宾馆入住统计信息。

3.提供全市人口数据库的信息查询权限。

4.提供交通事故和火灾统计数据。

5.提供全市外籍人员来我市从事教育、技术培训相关业务活动信息。

6.提供出租车卡口出入信息。

7.提供道路交通安全管辖权范围。

(十八)市民政局

1.提供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登记、变更、注销、年审信息。

2.提供城乡低保人员基本信息。

3.提供统计口径的各类民政数据信息。

(十九)市水务局

1.提供全市工业项目用水信息。

2.提供工业项目用水指标落实情况。

3.提供全市水资源费征收统计报表。

4.提供水务局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5.提供水库大坝注册登记汇总表。

(二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1.提供全市音像、网吧、歌舞厅、印刷厂等文化娱乐行业的登记管理信息。

2.提供文艺演出信息。

3.配合开展综合治税宣传报道工作。

(二十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提供医疗机构的登记、变更等信息。

2.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信息。

(二十二)市审计局

1.提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提供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的审计情况。

3.提供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涉及税收的相关信息,保证税款及时入库。

(二十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提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状况信息。

2.提供国有控股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兼并情况信息。

3.提供全市国有资产信息。

4.提供企业管理人员信息。

(二十四)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1.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产证发放的有关信息。

2.提供二手房交易相关信息。

3.提供保障性住房存量及使用信息。

4.提供全市房地产评估事务所信息。

5.提供全市房地产企业项目手册。

6.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基本信息。

(二十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提供全市药品生产企业基本信息。

2.提供全市药品批发企业基本信息。

3.提供全市药品连锁、零售企业基本信息。

4.提供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基本信息。

5.提供全市食品流通企业基本信息。

6.提供全市餐饮服务企业基本信息。

(二十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提供全市工商设立登记、变更、注销、吊销信息。

2.提供市内经营市外注册企业(自治区范围内)相关信息。

3.提供全市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信息。

(二十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协调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提供全市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信息。

2.提供全市特种设备信息。

(二十八)市政府投资工程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提供市政府投资营建项目信息。

(二十九)市地方铁路办公室

1.提供铁路运输情况汇总表。

2.提供国有铁路、地方铁路、专有铁路和铁路专用线信息。

(三十)市民用航空管理办公室

提供机场运输生产统计信息。

(三十一)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

1.提供建设工程中标信息。

2.提供全市土地中标相关信息。

3.提供非煤矿产资源交易信息。

4.提供政府采购中标信息。

(三十二)鄂尔多斯电业局、薛家湾供电局

1.提供行业用电分类表。

2.提供全市电力生产情况明细表。

3.提供电力用户基础信息及缴费信息。

4.提供全市电网建设项目规划信息。

(三十三)鄂尔多斯海关

1.提供海关登记企业信息。

2.提供海关进出口产品信息。

3.提供关税征收信息。

4.提供税收支出(即退税)的相关信息。

(三十四)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中心支行

1.提供分地区、分征管部门、分税种的收入报表。

2.提供收支和库存日报表。

3.提供对外支付外汇有关信息。

4.提供国外机构从境内单位取得的贷款及贷款项下利息。

5.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出口收汇信息。

6.提供年度中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和分行业贷款余额信息。

7.提供全市银行存贷款信息。

(三十五)市残疾人联合会

提供全市残疾人证件发放的相关信息。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综合治税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市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推进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直各有关部门抽调,具体负责研究制定我市综合治税工作方案、综合治税开展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等。

(二)加大综合治税组织协调力度。综合治税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市综合治税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相互支持配合,及时解决综合治税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协调联动的综合治税组织体系,共同推动综合治税工作深入持久有序开展。

(三)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做好信息采集和报送工作,进一步明确综合治税工作负责人和信息报送人员,保证信息完整、及时、准确。市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级各有关部门报送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通报市直各有关部门的信息报送情况。

(四)建立综合治税信息共享系统。要充分利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关信息资源,建成“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数据规范、信息共享、综合分析”的全市统一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实现相关部门和单位间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

(五)建立综合治税奖惩机制。市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将考核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综合治税工作职责情况。对高度重视综合治税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组织机构不健全、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未落实专人负责、不按规定期限报送信息或报送虚假信息,导致税款流失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要采取多种载体形式,加强综合治税宣传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综合治税工作进展情况,扩大综合治税工作的社会影响,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综合治税工作的认同度和关注度,同时加大培训力度,积极举办各类培训班,全力营造有利于综合治税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

联 系 人:王玉文

联系电话:8581606

附件:鄂尔多斯市综合治税信息采集目录
    鄂府办发电26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