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督查情况的通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4-18178
  • 发文字号
  • 鄂府办函〔2014〕51号
  • 成文日期
  • 2014-12-25
  • 发文机关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通报  鄂府办函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推进全市打击“两非”(非医... 有效性 1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督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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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推进全市打击“两非”(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专项整治行动,市人民政府于2014年10月13至17日派出督查组,督查了各旗区打击“两非”工作开展情况,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实施情况。各旗区党委、人民政府都认真部署了打击“两非”工作。一是制定了2014年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打击“两非”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措施。二是组织召开了相关部门联席会议,部署打击“两非”相关工作,确保了专项行动有效开展。三是将综合治理性别比和打击“两非”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加大了考核力度。

  (二)宣传落实情况。各旗区广泛开展了打击“两非”宣传工作,营造了打击“两非”浓厚氛围。利用“三下乡”、“7.11”世界人口日、农贸集会等时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有奖竟答等方式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1.在医务人员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中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妇产科和B超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法规及打击“两非”有关文件。

  2.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公共电子屏的作用,滚动播出打击“两非”的宣传标语和举报电话。东胜区利用公交站牌滚动屏和避孕药具“易得工程”显示屏进行了警示宣传;达拉特旗在旗电视台开辟《计生之窗》,连续两年播放打击“两非”相关规定和“关爱女孩”宣传片。鄂托克旗、乌审旗利用电视台滚动字幕每月宣传打击“两非”工作;鄂托克前旗、伊金霍洛旗利用每个社区的公共电子屏滚动宣传打击“两非”工作。乌审旗、杭锦旗利用人口网、电视台人口广角栏目、人口报等媒体大力宣传相关知识和政策,各旗区均制作了“两非”专题公益宣传片,利用政府微信平台、农牧民信息服务微信平台、手机短信宣传打击“两非”工作,通过短信平台为广大群众发送打击“两非”信息;准格尔旗利用党员干部进社区等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新型婚育文化。各旗区在传统宣传教育基础上,共开展集中专题宣传活动10余次、入户宣传近50万户。

  3.均在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和药品经销店内张贴禁止性标语、举报电话和管理制度,加强了社会和群众监督。

  4.各苏木乡镇、街道利用人口文化大院、人口文化广场(社区)、人口文化街以悬挂打击“两非”条幅、制作宣传牌(墙)、印制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宣传,营造了舆论氛围。各旗区共开展集中性宣传活动180 多场次,制作宣传墙18处 ,发放打击“两非”宣传品80万多份。

  (三)机制建设情况。各旗区都强化了制度约束,建立健全打击“两非”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妇女联合会联合出台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管理制度》,抓住关键环节,将B超管理使用制度、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等落实到日常管理工作中,使打击“两非”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尤其是在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管理制度落实方面,9个旗区都加强了规范,出台了联席会议制度、违法违纪案件联合查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有奖举报制度等,收到了良好效果。9个旗区都实行了B超管理准入和备案制度,全面清查整治B超管理使用,减少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隐患。

  (四)部门联动情况。各旗区均成立了由宣传、监察、卫生、药监、公安、妇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以全面排查和突击抽查的形式深入各医疗机构、计生服务站、药店(零售和批发)等重点单位联合执法检查“两非”。各苏木镇、街道对本辖区内“两非”行为也进行了认真自查,及时整改了存在问题。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深入开展了打击“两非”行动。卫生部门集中整顿本系统具有B超检查和终止妊娠资质的服务机构,着力整顿医疗市场,坚决取缔无证非法行医,坚决制止和查处无证接产、违法违规使用B超检查的行为。药监部门大力清理整顿批发、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器械市场,药监部门与批发零售药店签订了进、购、销终止妊娠药品的责任状。卫生部门对所辖医疗机构和计生服务机构分别签订了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手术及出生实名登记等责任状,加大了监督力度。准格尔旗卫生监督所成立了打击“两非”专项小组,对违法违规医疗机构严厉处罚,坚决取缔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达拉特旗查出李玉莲西医诊所超范围开展妇科诊疗活动案件,已责令其立即停止执业活动,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鄂托克前旗仁爱中西医门诊部执业人员没有资质非法开展人流引产和B超业务,被查封并吊销营业执照。乌审旗惠民医学门诊部套用资质开展妇科和B超业务,被注销执业许可证并吊销营业执照;张秀个人诊所没有执业许可证,非法开展B超等业务,被吊销营业执照并没收B超等设施设备。在伊金霍洛旗任君义中医诊所,现场没收非法销售的“米非司酮片和米索前列醇”,并处罚金1000元。东胜区查出孙志国西医诊所利用B超进行性别鉴定,处罚人民币13000元;戴素艳诊所无证行医进行药物流产,处罚人民币3000元;同时取缔了27家不合格诊所。

  (五)孕情监控情况。各旗区对2013年10月1日后领取《二孩生育证》育龄妇女生育情况,特别是领取《二孩生育证》未生育、怀孕后外出、孕情消失和有人流、引产史的育龄妇女情况等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并登记备案,建立了孕产期全程服务档案。督查组共入二孩领证户和孕情消失户45户。各旗区采取集中妇检和入户随访等方式加强对生育户,尤其是二孩生育重点户了的孕情监控。9个旗区的孕产期全程服务档案相对规范、完整。东胜区针对基层干部入户率低的现状,从各股室抽调人员成立了督查室,不定期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暗访督查,有效促进了孕情监控。达拉特旗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对孕情实行常态化监控,把住《二孩生育证》发放、结转关口,对孕情消失情况备案登记,并调查核实。康巴什新区实行二孩孕产妇跟踪服务抽查制,采取街道办事处自查上报、卫生部门抽查核实的办法,防止人为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及溺弃女婴现象发生。准格尔旗针对目前集中妇检到位率低的现状,改变工作作风,由乡镇技术服务人员每季度上门随访服务,包村干部每月随访重点人群,确保了孕情的有效监控。伊金霍洛旗把住《二孩生育证》发放、结转关口,孕前办理准孕证,孕后14周内申请办理《二孩生育证》,并实行一年一结转,对孕情消失户一案一立,责成执法人员调查,加强孕情监控。

  (六)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及药店情况。4个督察组检查了9个旗区医疗和计生服务机构诊疗范围、从业人员资质、B超管理使用、住院分娩、出生实名登记、门诊日志及药品的进、购、销等各类记录文件。

  1.医疗和计生服务机构情况。共检查了59所医疗服务机构、13所个体诊所。所检查的公立医疗和计生服务机构均不存在超医疗许可范围开展B超和引流产业务,开展妇产业务的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实行实名登记,对怀孕14周引产术均有登记记录,并有卫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部分民营医院存在非法终止妊娠现象。

  2.药店情况。共走访了88家药店、7家药品批发企业。通过实地查看,严格审查药物供货方资质、销货方资质以及药品配货、帐、票是否一致等,未发现有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和终止妊娠药品。

  二、存在问题

  (一)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两非”行为都具有很强的隐蔽特性,信息难以掌握,难以举证查处,给打击工作带来诸多困难。

  (二)宣传不到位。一些规模较小的医院、个体诊所、个别药品经销门店对打击“两非”工作认识不足,操作不规范。

  (三)治理“两非”的长效工作机制尚未形成。打击“两非”专项治理行动存在着重执法检查弱机制建设的现象,打击“两非”工作管理制度虽制定出台,但没有落实到位。B超诊断登记中大多数没有身份信息,只有1名医务人员签字;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登记不全面,有的不是实名登记,没有身份信息,没有引产性别登记;各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和统一的认识,信息共享机制还未建立。

  (四)医疗卫生机构“两非”管理工作需规范。个别旗存在终止妊娠手术无《计划生育手术证明》的现象。部分民营医院存在B超技术人员有大型设备上岗证、无执业医师证,有执业医师证、无大型设备上岗证,妇产科由其它科大夫主治,超范围服务的现象。

  (五)孕情监控弱化。基层普遍存在着妇检弱化、孕情监控不到位的现象。从卫生部门统计数据可以看出,人流引产数据相差10多倍,反映了基层基础工作的弱化,孕产期全程服务有待强化,孕产期全程服务档案有待全面规范、完善。旗区对打击“两非”工作有畏难情绪,对孕情消失户的消失原因不明,缺乏一查到底的决心,对存在的隐患听之任之,无有效治理措施。

  (六)相关部门的信息互通机制还未全面建立。按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卫生、公安部门要按季度互通交换流产、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新生儿出生和死亡情况信息,但各旗区在季度信息互通上偏重汇总数据的比对和新生儿出生情况,对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情况和计划生育孕情消失情况信息未比对。

  三、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宣传“两非”的危害性及有关举报奖励办法,让广大群众和医疗部门工作人员深刻了解、认识“两非”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坚决杜绝“两非”。对医务人员,尤其是妇产科、B超的从业人员和药店经销商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防止“两非”事件发生。

  (二)完善打击“两非”工作机制。不断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卫生、药监等部门要在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实名登记等关键环节上相互衔接、加强监管,确保管理措施到位。尤其把好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关,对没有卫生部门出具手术证明、私自实施手术的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严厉查处“两非”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集中打击的强大合力,并将打击“两非”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做到常抓不懈。

  (三)加强孕情监控。卫生部门要加强孕情监控,建立孕情管理与跟踪服务制度,完善孕产期全程服务档案,尤其要对有二孩生育意愿和领取二孩准生证的户子要建立月随访、季妇检制度,确保孕情监控到位。

  (四)加强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和交流。卫生、公安部门要按季度互通和交换取环、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新生儿出生和死亡情况信息,确保数据一致,以利于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在打击“两非”中采取及时有效措施。

  (五)医疗卫生机构需加强岗位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手术服务管理,严格实行B超等大型设备准入和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B超大夫应有大型设备上岗证。医疗卫生和计生服务机构,尤其是民营及个体诊所应规范和完善B超管理使用、住院分娩、引流产、出生实名登记、门诊日志等,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各医疗服务行业规范开展工作。

  (六)积极探索建立关爱女孩利益导向机制。加强对女孩及女孩家庭的帮扶力度,制定有利于女孩家庭的政策措施,促进人口出生性别比协调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