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认真做好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内公传发〔2014〕28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按期完成2014年全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现将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分解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责任落实,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发改、经信、财政、环保、交通和商务等部门要认真配合市公安局做好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于12月20日前完成所有淘汰任务。
附件:2014年各旗区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分解表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