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市2013年现代农牧业土地规模经营基地建设项目验收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20日
全市2013年现代农牧业土地规模经营基地建设项目验收方案
一、验收内容
2013年,各项目旗由农牧业、国土资源、农业综合开发、水务、发改等部门组织实施的新建喷灌、渠道衬砌及大田作物滴灌基地。具体包括:项目实施地点与农牧业经济“三区”发展规划符合情况;喷(滴)灌基地的土地平整、设备配套及井电管线、防护林、田间道路建设等情况;渠道衬砌基地的土地平整、渠系配套及排水设施、防护林、田间道路建设等情况。
二、验收方法和标准
(一)验收方法
采用GPS(全球定位系统)卫星定位技术对项目建设地点、面积逐一核实,并以项目区为单位进行绘图;对节水设备、井电管线、防护林、田间道路等以实测为准。
(二)验收标准
1.土地平整。地上障碍物全部清除,单块面积不低于100亩,便于大型农机具作业,其中沿黄灌区土地平整度需达到渠灌的灌溉要求。
2.喷灌、滴灌设备。井电管线等配备齐全,设备安装到位且运行正常。
3.渠道衬砌。渠系按工程相关要求实施完毕,运转正常。
4.防护林。林木种植完毕,成活率达到85%以上。
5.田间道路。道路平整,大型农机具可以方便地进行田间作业。
6.综合农艺措施。良种良法配套、测土配方施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模式化栽培等综合农艺措施覆盖率达到95%以上。
7.人口转移。项目区50%以上的农牧业人口实现转移。
三、补贴资金拨付标准
对符合验收标准且运转正常的项目,按照以下标准拨付补贴资金。
(一)对整合国家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的土地规模经营基地,市旗两级财政只对喷灌和滴灌设备进行补贴,对土地平整、井电管线、林路、排水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不再补贴。喷灌设备补贴额度按照投标结果计算,滴灌设备按每亩定额补贴1000元的标准计算。
(二)对农牧业等部门实施且没有捆绑其它项目资金的规模经营基地,按喷灌基地亩均1700元(其中平整土地250元、井电管线550元、喷灌设备700元、防护林及田间路100元、其它100元)、滴灌基地亩均1700元(其中平整土地250元、井电泵250元、滴灌设备1000元、防护林及田间路100元、其它100元)、渠道衬砌基地亩均2100元(其中平整土地250元、建筑物及各级渠系1500元、排水系统150元、防护林及田间路100元、其它100元,具体参照水权转换项目)的标准投资,由业主每亩自筹200元,剩余资金由市旗两级财政按比例承担,其中:市与达拉特旗、乌审旗为3:7,与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伊金霍洛旗、准格尔旗为2:8,杭锦旗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三)水权转换项目内的土地规模经营基地补贴标准按水权转换项目相关政策执行。
四、验收时间、方式及人员
(一)验收时间
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验收方式
本次验收由市推进现代农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以实地查看为主,并查阅相关资料、台账。其中,只完成部分建设内容的土地规模经营基地不予验收,待全部实施完毕且运行正常后再予验收。
(三)验收组人员
组 长:金琦(女) 市农牧业局副局长、推进现代农牧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曹福中 市推进现代农牧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
马剑波 市推进现代农牧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
联系人:曹福中
联系电话:8588992、15147732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