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委员会,各大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经各旗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申报,市文化局审核,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城拐子城址等49处文化遗产确定为第二批全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予公布。
保护和利用好文物对于继承和发扬鄂尔多斯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建设文化大市、增进民族团结、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和谐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针对不同特点的文化遗产,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科学规划,妥善处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改善的关系,认真做好全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等工作。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