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委员会,各大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建立健全城镇地价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在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的有关规定,我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完成了康巴什新区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成果已通过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检查验收,并取得了验收合格证,现予公布。
本成果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同时康巴什新区原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及相关成果停止执行。
附件: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基准地价表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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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基准地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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