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更好地保障和提高全市居民身体健康水平,根据《中共鄂尔多斯市委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党发〔2009〕13号),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体现社会公平,维护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投入、建设、监管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充分发挥蒙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控制和减少疾病发生,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坚持以服务能力建设为重点,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为群众提供公平、有效、安全、方便的公共卫生服务。
(二)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精神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并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到2010年底,初步形成网络健全、功能完善、责任落实、保障有力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构成和职能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主要由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医院的预防保健、传染病诊治等相关科室组成。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和医疗急救、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精神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传染病救治、采供血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机构。其职能是: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公共卫生发展战略和优先干预重点,做好各类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和其它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院前急救、采供血、公共卫生信息服务,健康危害因素的监测、分析、评估,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妇女儿童、老年保健服务,精神卫生防治,公共卫生监督,计划生育服务和咨询等。
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其职能是: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院的指导下,以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提供疾病预防控制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转诊服务,康复服务,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服务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保健服务。
四、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一)健全市、旗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四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理顺运行机制,明确职能,建立由市疾控中心负责指导,以旗区疾控中心为枢纽,依靠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的四级协作模式,提高整体预防控制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规范化建设管理,增强服务能力。按照国家标准,两年内逐步配齐必备设备,引进充实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和人员培训,提升现场快速检测和实验室检验能力。2010年底市疾控中心实验室建成西部地区一流的实验室。到2011年,各旗区疾控中心全部通过自治区级计量认证,市疾控中心通过国家实验室认证,开展的A类监测检验项目占80%以上、B类项目占40%以上;各旗区疾控中心开展的A类项目占60%以上,B类项目占30%以上。
(三)规范重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按照“重点疾病重点防治,重点地区重点预防,重点人群重点保护”的原则,完善工作方案,实行项目管理方式,健全疫情监测、筛查、报告制度,落实鼠疫、艾滋病、结核病、非典、高致病性禽流感、乙肝等重点传染病防控措施。完善并推广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专业技术机构为指导的艾滋病综合防治模式,针对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推广各项有效干预措施,积极实施医疗救治,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
(四)加强规划免疫,认真组织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完善免疫冷链系统,市疾控中心配备疫苗运输专用车,基层免疫接种单位配置和更新冷链设备,加强疫苗管理,保持疫苗效价,规范接种程序,保障疫苗接种效果。强化偏远、贫困地区和流动人口儿童预防接种工作,不断提高免疫接种率和免疫接种质量。
今后,疾控机构的工作重心应向传染病防治、卫生应急处置、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实验室监测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等方面转移。
(五)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慢性病监测防治网络,在社区、学校、医院、企业等公共场所广泛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宣传,加强危险因素干预,控制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伤害等疾病发生。依法加强职业病危害的管理与监督,减少职业病发生,做好职业病患者的诊断和康复工作。
(六)健全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加强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建设和人员队伍培训,规范开展精神疾病的治疗与康复、重点人群的心理行为问题干预、精神病人社区监管和治疗。2011年建成市心理危机干预与心理咨询中心,积极开展儿童和青少年、妇女、老年人等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和干预。到2011年,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达到50%;儿童和青少年精神疾病与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下降到10%以下。
五、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一)进一步完善全市重大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预防控制系统和医疗救治系统。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指挥和处置能力。落实相关应急预案,做到反应迅速、运转顺畅、处置有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保护人民健康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时率达到100%。
(二)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市、旗区两级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市级组织60-80人、旗区各组织20-30人,通过培训、演练、参与实战等,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我市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应急处置知识及程序。
(三)加强卫生应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