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2017年7月11日17:00时许,伊金霍洛旗北方民国影视城建筑工地发生坍塌事故,为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厘清事故责任,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事故调查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组 长:王树荣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樊宗鹏 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刘虎胜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蔺玉莲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王小平 伊金霍洛旗副旗长
雷鸣飞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李国权 市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负责人
张 文 市总工会产业工会主席
张金祥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监管科科长
王少煜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与事故科科长
联系人:王少煜,联系电话:13948175787。
邀请市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员和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
调查组负责查明事故发生的起因、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二、工作要求
(一)调查组成员要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诚信公正、恪守职责、清正廉洁、秉公办事,认真履行职责。
(二)调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听从组长的统一安排,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并及时参加事故调查相关会议。
(三)调查组要妥善保管所提取的物证、证言和相关资料,保守涉及事故单位的技术和业务秘密。
(四)调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不准向有关部门或事故单位提出与调查工作无关的要求。
(五)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及事故涉及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确保事故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六)对外发布信息,必须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审查同意,由伊金霍洛旗委宣传部指定专人负责。在事故原因未完全调查清楚之前,调查组的任何成员都不得擅自向外界透露相关信息。
此项工作结束后,事故调查组自行撤销,不另文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