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务函〔2023〕124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22〕20号)精神,持续推动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现将《鄂尔多斯市本级第二批“免证办”事项实施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鄂尔多斯市本级第二批“免证办”事项实施清单》,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蒙速办”APP精准授权、亮证亮码,实现“综合一窗受理”系统和部门业务审批系统中电子证照的共享调用。
二、请各旗区参照《鄂尔多斯市本级“免证办”事项实施清单》,于2023年9月30日前梳理公布本旗区“免证办”事项清单。
三、请各旗区结合工作实际,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基础清单”栏目动态更新旗区本级的“免证办”事项清单,并将清单公布的链接地址报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备案。
联 系 人:张琮涵
联系电话:0477-8581114
电子邮箱:ordosdzzw@126.com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