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乌审旗的刘女士拨打市长热线咨询称,乌审旗哪个部门办理养犬登记证,请相关部门核实答复。
就此,市长热线联系了乌审旗人民政府,乌审旗人民政府就反映人反映问题答复如下:根据《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法文明养犬,维护公共安全,按规定到指定机构申办登记证,注射疫苗;根据《乌审旗养犬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一)项之规定,个人养犬,应当事先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申报后,携犬到卫生行政部门对犬进行健康检查,注射狂犬疫苗,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对符合养犬条件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养犬人30日内到住所地公安机关进行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
现当地派出所无空白犬证,已联系印刷厂制作,等犬证制作完毕后,犬主带2寸狗照和免疫证明到派出所就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