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

首页>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报>鄂尔多斯市
鄂尔多斯市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9 15:37: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打印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下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鄂尔多斯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条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加大公开力度、落实公开任务、回应群众关切,加强宣传培训和业务督导,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将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来抓。新修订的《条例》颁布施行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局积极行动,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宣传培训。7月2日至5日,举办全市政府系统翻译及蒙古文网站工作人员培训班,宣讲《全区政府系统蒙古文政务网站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推动我市政府系统蒙古文网站群建设工作有序开展。7月22日至26日,全区政务公开暨政府网站业务工作培训班在我市举办,各旗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及政府网站管理人员共78人参加了培训。9月至12月,市政务服务局选派业务骨干先后赴东胜区、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乌审旗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宣讲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政策,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召开座谈会、民意调查等,确保年度公开任务落实到基层,并实地调查了解中小微企业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和意见。此外,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大厅各类宣传栏等渠道,宣传解读新修订的《条例》。

  (二)认真履行法定主动公开义务。一是2019年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鄂尔多斯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鄂尔多斯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和《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3部地方性法规,均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向社会公开。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在全市范围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69件规范性文件纳入清理范围,公布《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通告》(鄂府发〔2019〕83号),宣布失效10件、废止20件,重新公布、继续执行233件,暂行转正式6件。审查公开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文件136件,制发的9件规范性文件全部公开。二是除部分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涉密不予公开外,其余428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函全部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公开”专栏公开。三是严格按照刊物出版有关要求,做好《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印制、校对、发行及电子公报发布工作,指导各旗区人民政府在各自门户网站上开通公报专栏并及时更新数据。2019年,累计出版市人民政府公报11期(第十期为10月、11月合刊),累计刊登各类文稿104篇。重新改版电子公报系统,政府门户网站“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公报”栏目为公众提供2012年以来公报电子版查阅、下载服务,提供全市9个旗区电子公报网页链接入口,实现市、旗区两级公报集中展示。四是依法依规公布机构改革后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职能职责调整情况。34个政府组成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以及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全部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通过鄂尔多斯政务服务网、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告栏,公布进驻市直部门及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相关部门的首席代表授权书、事项委托书、事项委托清单,并根据行政权力事项的变化动态调整。五是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信息22条。公开鄂尔多斯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六是发布鄂尔多斯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七是通过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网公布市场监管局等21个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权力事项名称、权力类别、设定依据、办理基本流程(权力运行基本程序)、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及依据、办理进度等信息全部公开。根据2019年《鄂尔多斯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要求,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能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医疗保障局等涉改部门将重新梳理权责清单,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8号)规定进行相关审查、审议后予以公布。八是公布2018年度鄂尔多斯市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度预算草案、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九是公开市人民政府、各旗区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十是公布鄂尔多斯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鄂尔多斯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目录清单、鄂尔多斯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鄂尔多斯市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鄂尔多斯市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并实行按季度动态调整及公布制度。十一是通过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平台集中公布市级、各旗区人民政府采购信息。及时发布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告、招标变更公告、中标变更公告、废标(终止)公告、其它公告、单一来源公示、验收结果公告、合同公告等信息。公布《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10件。公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十二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定期调度全市重点化工项目、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开复工及完成投资情况,发布重点化工项目、亿元以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信息9条。市政府门户网站重大项目建设栏目公开各类项目施工信息245条、质量监督信息100条。十三是重新修订公布《鄂尔多斯市鼠疫防治应急预案》(鄂府办发〔2019〕23号)。十四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19年,我市共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录入随机抽查事项9584项,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共计收录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5529名,全年开展随机抽查524批次,抽查市场主体12009户,检查结果已经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对外公示。十五是及时公布组织、人社部门考录公告及录用结果等信息。

  (三)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条例》新修订施行后,市政务服务局通过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指导各旗区、各部门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督促各旗区、各部门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图。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借鉴先进地区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我市各级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审核、公开流程,确保有专人办理、有分管领导审签,按时限要求依法依规公开、答复。2019年办理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受理咨询电话20余起,指导全市依申请公开办理10余起,处理与市人民政府有关的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案件3件。2019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71件,其中旗区受理67件、市人民政府部门受理104件。鄂尔多斯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市本级)收到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7件。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康巴什区人民法院审理信息公开案件14件,其中10件结果维持、3件结果纠正、1件未审结。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优化平台建设。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对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资源整合。将“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并入网站,不再单独运行。增加“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栏目,更新完善“重点信息公开”“政策文件”“解读回应”“数据发布”“财政资金”“人事信息”“规划计划”“政府公报”等专栏信息,优化调整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系统,通过统一权威的公开平台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一站式”服务,切实提高政府信息的到达率和公开实效。2019年,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共采编各旗区、各部门信息6255条,更新子栏目信息8629条,上传发布文件信息304条。其中更新“三大攻坚战”相关动态信息476条、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信息355条、民生领域信息1545条、公开市本级、各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报告92条、2018年度决算报告107条。开设“建议提案办理公开”专栏,除部分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涉密不予公开外,2018年、2019年市政府系统办理的建议提案答复全部依法依规公开。“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899条,其中文件类信息101条、政务活动208条、政策解读219条、便民信息357条。2019年8月5日,鄂尔多斯新媒体大会在康巴什区召开,“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获评“2019最具影响力政务微信”。市长热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替群众排忧解难。2019年全年共受理群众咨询、投诉129007件,其中电话受理124799件、市长信箱受理1168件、微信受理2969件、短信受理71件。办结率96.9%,回访率100%,群众满意率92.92%。接待群众69人次,急难件办理1439件。赴现场督办16次。联合行风热线录制节目95期、回答群众问题500余件;与鄂尔多斯电视台经济在线栏目展开合作,每周宣传一期;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已解决问题1238条;通过市长信箱回复信件150件;发布市长热线动态11期、创城快讯11期;发布媒体要闻492条、便民通告269条、政策文件147条。

  (五)切实加强监督保障。发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作用,通过转办落实上级来文、督促检查政务公开推进情况等方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机构改革后,由市政务服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市政务服务局通过印发工作要点、开展考核、组织培训及召开工作会议等,推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印发《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落实年度重点公开任务。二是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工作。以推进“五公开”为主要内容,从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评价结果报市委市政府“五位一体”综合考核评价运用。三是借全区政务公开暨政府网站工作培训班在我市举办的良机,一并组织我市各旗区、市政府各部门相关人员共78人参加了培训。2019年11月7日,市政务服务局组织召开全市政务服务工作会议,围绕实体大厅建设、重点领域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和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建设等重点工作,征集各旗区、各部门意见建议,并根据意见建议,及时完善、改进相关工作,切实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5

25

15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8

市级增加2项减少3项

旗区增加2项减少4项

16426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24

0

4417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267

 0

15807

行政强制

359

 0

152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5

减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41

31812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2

5

0

2

0

0

16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8

1

0

0

0

0

7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4

0

0

0

0

0

1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1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7

2

0

2

0

0

6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6

0

0

0

0

0

6

(七)总计

163

4

0

2

0

0

16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1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2

3

0

7

10

3

0

1

1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务信息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政策宣传解读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回应群众关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有待进一步融合。

  2020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在现有工作成果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按照《条例》规定及相关要求,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加强政府信息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二是继续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抓好已制定制度的执行落实。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各部门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作为政策解读的主体,要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找准政策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解读材料应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解读方案进行撰写或录制,做到引用政策法规准确无误,有据可依,语言平实。

  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完善优化政府门户网站功能,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动解决相关问题,防范化解潜在的风险隐患。实行“码上公开、屏上公开、网上公开、线下公开”四合一的公开模式,更好满足企业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转载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506000004     蒙ICP17002409号-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7-8581170(工作时间)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邮箱:ordosxxbs@163.com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