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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3 15:55: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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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m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7-8589990、8589989)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为重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水平,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提升管理水平,有效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各旗区、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通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136件,全年制发的9件规范性文件,全部公开。二是除部分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涉密不予公开外,其余428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函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公开”专栏公开。三是严格按照刊物出版有关要求,做好《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印制、校对、发行及电子公报发布工作,指导各旗区人民政府在各自门户网站上开通公报专栏并及时更新数据。2019年,累计出版市人民政府公报11期(第十期为10月、11月合刊),累计刊登各类文稿104篇。重新改版电子公报系统,政府门户网站“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公报”栏目为公众提供2012年以来公报电子版查阅、下载服务,提供全市9个旗区电子公报网页链接入口,实现市、旗区两级公报集中展示。四是根据《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鄂党编发〔2019〕6号)要求,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职责、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基本信息。五是按照《条例》规定及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要求,将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时更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确保工作机制顺畅。严格落实国办公开办函〔2019〕58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制度,修订《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流程》。制作依申请公开告知书范本,为各部门提供依申请公开答复参考模板。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精细化管理。建立依申请受理、答复全过程电子档案,实现办理全留痕、全过程电子化。2019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其中涉及复议2件、诉讼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2019年11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整了职责机构编制。根据调整后的职责、机构情况及新修订《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由文电科(政策法规科)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职能部门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具体业务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市政务服务局负责。依托“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智慧政务协同平台”,实现对政府信息的全生命周期管理。2012年以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除涉密文件以外的各类公文均可在智慧政务协同平台内查询检索。二是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程序。文电科(政策法规科)定期梳理汇总主动公开信息,经分管副秘书长审核签字后,交由市政务服务局发布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受理系统、接收信件或当面提交等方式,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根据信息公开申请内容,拟定告知书,经分管副秘书长审定后加盖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答复申请人。三是主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及微信公众号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时间通过市内主要媒体、新媒体平台发布重要政务活动信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政策解读、答复网民留言等形式,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四是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资源整合,增加“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栏目,更新完善“重点信息公开”“政策文件”“解读回应”“数据发布”“财政资金”“人事信息”“规划计划”“政府公报”等专栏信息,优化调整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系统,通过统一权威的公开平台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一站式”服务,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到达率和实效。

  (四)监督保障情况

  发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作用,通过转办落实上级来文、督促检查政务公开推进情况等方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等具体工作由市政务服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9

9

5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67620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1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1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6

1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2

 0

2

 0

1

 0

 0

1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体制机制未捋顺。2019年机构改革完成后,我市新成立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疗保障局等单位,同时市原国土资源局、市原规划局等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合并成立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伴随着机构成立与撤并,人员编制转隶也同步进行,上述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发生变化、尚未明确,影响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开展。

  二是人员配备不足、业务能力不强。新修订《条例》对新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期望和需求与日俱增,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不断增加。但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兼职人员频繁调换,普遍存在业务不精、责任心不强、公开实效差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

  三是政策解读力度不够。重政策出台,轻政策解读。建立了政策解读工作机制但不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数量少、形式单一。

  (二)改进情况

  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流程。下一步,继续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任务。一是持续推进政策解读工作。特别是对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及政策,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解读,使好政策真正落地发挥作用。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学习、组织培训等方式,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尽快调整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理顺工作机制、确保任务落实。

  2020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对照《条例》要求,细化公开内容、编制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形式,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保障公众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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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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