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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25 00:00: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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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月)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要求,汇总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写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411日至2014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鄂尔多斯在线”(www.ordos.gov.cn)下载。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根据“鄂尔多斯在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所提供的方式反映或直接与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联系。

联系电话:0477-85899940477-8588676

电子邮箱:ordoszwgk@163.com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康巴什新区党政大楼B508室)

邮政编码:017010

一、概述。

2014年,在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开展形式多样的政民互动,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政务服务能力,密切了政府与群众的联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印发工作要点、举办培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等形式,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力度,基本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通过日常督查、重点抽查、年度考核、通报表彰等具体措施,提高了行政机关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主动公开、接受监督的意识。

 

(二)理顺体制机制。20147月,重新调整了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单位,并要求各旗区、各部门相应理顺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保障工作经费。目前,各旗区均已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适应新常态下公众对政府信息的新需求,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重新修订了《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三)畅通公开渠道。充分发挥“鄂尔多斯在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主渠道作用,通过优化信息公开专栏,增加“信息公开资讯”“信息公开成绩单”“政府常务会”等栏目,丰富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上线运行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网”,积极筹建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自治区第一家盟市级政府公报网站——“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公报”网(http://ordos.nmgzfgb.gov.cn/)上线运行。此外,各级行政机关还通过报刊广播、电视问政、行风热线、书记信箱、官方微博、政务微信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四)开展培训交流。20149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召开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培训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近1000人。通过“鄂尔多斯政务公开”QQ群宣教、注册开通“鄂尔多斯阳光政务”微信订阅公众号、设立“政府信息公开资讯”栏目、电话一对一指导等形式,对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日常业务知识培训,及时解答疑问、沟通交流工作。

(五)强化考核监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工作,将政务公开作为对旗区、部门年度实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并制定出详细的考核方案,细化、量化工作任务。考核工作采取自查评分、专项核查、重点抽查、社会评议、综合评价等步骤实施,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整改意见,指导各级各部门第一时间查漏补缺、改进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万余条。“鄂尔多斯在线”公开政务动态类信息25363条、文件类信息1772条、行政服务类信息1230条、公共服务类信息589条、业务动态类信息24332条,发布“在线访谈”13期、政策解读及相关资讯97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公报》全年编辑出版12期,免费赠阅2万余册,公开人大文件、政府文件、人事任免、机构职能、领导分工等各类文件163个,大事记247条。“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公报”网站为公众提供2008年以来近2000个电子公文的查阅利用服务。市人民政府及市直各部门2014年召开新闻发布会10场,通报经济社会发展、专项工作、突发事件处置等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市长热线电话受理群众来电42385件,办结40509件,办结率96%,回访群众40145人次,满意率95%;市长信箱收到群众来信2413封,市长热线短信受理群众来信798封;创城热线及QQ受理群众来电3451件,办结3422件,办结率99%。我市首档大型电视政务访谈栏目——《问政》播出50余期,累计邀请嘉宾1620名,与被问政单位进行直接交流的问题累计达570个。2014825日,《问政》成功实现现场直播,单日收视率最高达到12.85%,赢得群众良好口碑。《鄂尔多斯行风热线》全年共播出节目440期,受理听众问题2262件,解答、回复、解决听众问题1396件。市属政务新媒体共运营包括微博、微信、微视、视频平台、贴吧论坛、网络电台等10个平台。全市各旗区均开通了官方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发布类微博粉丝达120余万人,微信粉丝达10余万人。“鄂尔多斯发布”微博粉丝达80万人,每条微博点击量平均1万次,荣获人民网评选的“2014人民网政务微博运营优秀案例最佳创新奖”。政务微信“鄂尔多斯发布”粉丝达3万余人,在人民网20141215日发布的“中国政务微信影响力排行榜”上位列全国政务微信总排行榜第四,在新华网发布的“全国地级市以上政府政务微信公众号影响力榜单”上位列自治区影响力首位,在南方周末“中国政务微信城市发布排行榜”上位居全国第八和自治区第一位。全市9个综合档案馆共接待查阅利用者17142人次,提供档案资料51058卷(册)。其中,市档案馆接待档案查阅利用者1403人次,调阅档案5106卷,现行文件查阅利用18人次。市档案局通过“鄂尔多斯档案信息网”向社会公开鄂尔多斯档案馆馆藏全部开放档案目录224738条、可部分公开的档案原文1497件。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行政权力运行

公布《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鄂府发〔201427号),取消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15项、下放187项、保留34项、转为行政服务93项、自治区委托我市行使22项、市级委托旗区行使6项。所有事项全部通过政府和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

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行政权力梳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1480号)要求,印发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行政权力梳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府发〔201443号),明确了市、旗区行政权力梳理工作目标任务、程序方法、时间步骤及有关要求。市本级行政权力已梳理完毕并完成合法性审查,最终确认51个部门的7531项行政权力,并通过 “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下一步,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权力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由法制部门对行政权力进行日常动态管理。

(二)财政资金管理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三公”经费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内财预〔20141638号)及《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紧急通知》(鄂府办发电〔201416号)要求,市本级及95个预算部门、各旗区、各经济开发区(园区)全部公开了三公经费2013年决算和2014年预算。市、旗两级财政预算收支情况、《鄂尔多斯市本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201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均已向社会公开。

(三)公共资源配置

1.公共资源交易。市、旗区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运行,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等六大类交易项目的招投标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20141月至12月,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组织各类交易活动961次,进场交易总额1497863.80万元,累计节约和增值资金44647.31万元。其中,建设工程招投标343次,进场交易总投资897316.57万元,中标总金额866748万元,累计节约资金30568.57万元,节约率3.41%;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487次,中标总金额95927.89万元,节约资金8890.24万元,节约率9.2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120次,挂牌成交392宗土地,成交总面积27588.50亩,成交总额508639.93万元,与基准地价相比增值5036.85万元;矿业权交易活动8次,挂牌成交12宗标的,成交总额352.78万元;产权交易3次,成交总额824.73万元。

2.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2014年,自治区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12919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2817套、城市棚户区9680户、工矿棚户区300户、垦区危房122户。实际开工建设12934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2832套、城市棚户区9680户(含货币补偿124户)、工矿棚户区300户、垦区危房122户,开工率100.12%;计划总投资81.8亿元(不含工矿棚户区300户、垦区危房122户),已完成投资28.6亿元。基本建成任务10468套,包括廉租住房827套、公共租赁住房7435套、经济适用住房1361套、工矿棚户区332套、林业棚户区453套、垦区危房60套。实际基本建成10611套,基本建成率101.4%,包括廉租住房827套、公共租赁住房7485套、经济适用住房1361套、城市棚户区93户、工矿棚户区332户、林业棚户区453户,垦区危房60户。建设任务、建设情况、分配情况及申请政策等均已向社会公开。

3.征地拆迁及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2014年,市国土资源局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对全区国土资源系统门户网站群升级改造的统一安排,组织完成了各旗区国土资源局网站迁移工作。目前,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使用同一网站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征收土地及补偿安置方案、矿业权出让转让、划拨供地结果、招拍挂公告、办事指南、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为公众了解国土资源知识和国土工作动态提供了方便。

(四)公共服务信息

1.教育信息公开。我市教育主管部门以实施“阳光收费”“阳光分班”“阳光评聘”“阳光招生”“阳光招聘”“阳光交易”等工程为抓手,全面推进招生考试、分班、收费、考试政策、监督投诉、校务财务等各类信息公开。市教育局通过校讯通平台及时发布各类教育资讯、安全预警、气象提醒等服务信息,每年约40余条、受众近700万人次。

2.科技项目管理和经费信息公开。2014年,我市科技部门指导、帮助市内企事业单位共争取国家、自治区级科技计划项目41项,获得科技经费6991万元,其中列入国家“863”计划2项,国家农业成果转化资金2项,国家重点新产品1项。为强化政府财政科技经费的引导作用,市科技局多措并举,努力提升科技计划项目科学化管理水平。一是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科技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府发〔200944),制定201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实施、管理科技项目。二是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不定期对所实施项目的经费落实和使用情况、合同计划完成情况等进行检查、评估,督促项目承担企业按合同规定推进项目。三是开发鄂尔多斯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平台,实现科技计划项目储备、指南发布、申报、立项、验收的网络数字一体化、规范化管理。

3.医疗卫生信息公开。2014年,我市积极推进公立医院院务公开,重点公开医院就诊流程、预约诊疗服务、检查化验结果和医疗费用、入院出院转院办理流程等医疗服务内容,切实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深化医改的新举措和新政策,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村卫生室建设、全面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等工作情况,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医疗机构改善服务的效果。市直11家医疗卫生单位通过门户网站、公告栏、办事窗口、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晒出7个方面、200多条服务项目清单。部分医疗卫生机构还将医务人员的从业资格和资质、急诊会诊的医务人员配备情况和时效性、医务车辆号牌等信息向社会公布。

4.社保就业信息公开。201111月,经自治区推荐,我市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国家社会保险服务标准化试点。目前,我市已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成2800多平方米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大厅,实现了“五险合一”一站式办理。大厅设置了40个业务经办窗口,同时通过门户网站、服务大厅LED显示屏、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公开办事指南及服务事项办理结果。各级人社部门及时发布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各类招聘信息,通过开展“春风行动”,为各类人员求职就业和企业招聘用人搭建供需平台。市人才就业公共信息化服务大厅运行正常,为大学生和各类人才及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一柜式”就业服务。

(五)公共监管信息

1.环保信息公开。环保部门在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公开28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做到了环境影响评价受理、拟批准、批复、试生产、验收全过程公开;实时公开中心城区PMI空气质量信息,按时公开环境质量公报、固废污染防治公报等环境成果;及时公开法律法规、环境规划计划、检查督查等环境保护业务信息。截至1231日,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88(有效测量天数为352),优良率81.8%。全市严格实行排污许可证“二次公开”(发证前公示、发证后公开)的信息公开制度。

2.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安监部门及时发布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安全生产月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信息。

3.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学生小餐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鄂食药监发〔2014100号)、《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夜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意见》(鄂食药监发〔2014126号)、《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食药监发〔201487号)等15项监管制度,将全市“四品一械”(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企业全部纳入信用等级管理,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同时加大对质量警示、失信等级低的企业的监管频次和处罚力度。全年共检查食品药品单位93522家次,责令整改6043户,查处违法案件711起,查处不合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134批次,查封各类食品10431.5公斤、7105袋(件、包、盒、瓶),销毁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共计1600多批次,无害化处理动物576头、动物产品2吨,捣毁食品生产窝点5个,取缔无证经营食品药品332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25家,移送公安机关14起,处罚没款328.1万元,并按要求全部上缴当地财政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一窗式”办公,六大类18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入驻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统一受理。

4.信用信息公开。我市积极推进诚信社会建设,成立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任组长,4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鄂尔多斯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委托鄂尔多斯市信用建设促进会具体负责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日常事务和全市地方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目前,鄂尔多斯市信用服务平台——“信用鄂尔多斯”已入库30多个部门、共计90多家单位的70余万条信用信息(包括重点人群信用信息和企业信用信息);入库事业单位、金融部门、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各类主体9650家,采集信用信息13万余条。初步完成了登记类、资质类、监管类等3类企业信用信息和律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信用管理师、金融产品理财师等11类重点人群职业信用信息入库工作。20148月,鄂尔多斯市信用信息查询审核系统开通,截至目前累计受理审核查询申请6000余次。

2014101,鄂尔多斯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线运行,企业可以通过该系统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信息和即时信息,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该系统免费查询工商部门和企业公示信息。

四、政策解读及舆情回应。

(一)政策解读方面。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围绕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社保等领域热点问题,积极组织有关部门、通过多种渠道深入开展政策措施解读工作。如《鄂尔多斯新车下户后6年内免检政策解读》《鄂尔多斯市2014年中考政策解读》《对“谁造谁有”林业政策如何理解和执行的探讨》《<鄂尔多斯市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方案>解读》《鄂尔多斯市二代社会保障卡作用解读》《鄂尔多斯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解读》《市委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解读》《老年证申办相关信息》《民政部门负责评定伤残等级及伤残证办理办法》《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及伤残抚恤金领取》《鄂尔多斯市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的发放》等。 

 

                                    

  

(二)舆情回应方面。全市各级各部门逐步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网络舆情和热点回应、沟通协调机制。利用新闻发布会、市长(旗、区长)热线、市长(书记)信箱、信访信箱、行风热线及官方微博、政务微信等社情民意收集、反馈渠道,及时解决和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2014年,鄂尔多斯行风热线开播十周年之际,推出“电视问政”节目,邀请市直部门一把手走进演播室,为群众解疑答问,并开展“鄂尔多斯行风热线与多媒体互联互动——到群众中去”现场直播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20147月中旬,我市乌审旗境内出现野生禽鸟死亡现象,市、旗两级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正面回应网络舆情,公布调查处置情况。2014121日,伊金霍洛旗第二幼儿园老师踢孩子事件发生后,伊金霍洛旗党委、人民政府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责成旗教育局调查核实情况,并做出了对涉事教师停职停薪、第二幼儿园园长书面检查、教育系统内通报批评等处理决定,要求第二幼儿园组织召开幼儿家长会议向家长道歉。20141214日晚,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播出“断了的暖气难过的冬”,报道达拉特旗农牧小区部分住户未供暖问题。市委书记白玉刚连夜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达拉特旗党委、人民政府有关情况汇报,核实了解了事实情况,研究部署了相关工作,连夜恢复了农牧小区部分被停暖住户的供暖。121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冬季供暖情况排查,并成立调查组对《焦点访谈》报道的内容深入调查,对达拉特旗有关供热公司收取管网建设费等问题认真核查。上述事件的调查处置消息均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官方微博、政务微信向社会发布。

五、依申请公开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市各级各部门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9件,公开或部分公开27件,2件未予公开。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利用情况、建设用地和临时使用集体土地批文、煤矿资源整合批文、草原征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和依据等。

各级各部门共受理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9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3件,被依法纠错的5件,其它情形的1件。行政诉讼1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014630日,鄂尔多斯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成立,开始实行市人民政府及部门(含自治区以下垂管机关)行政复议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决定的运行机制。

六、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为申请人所提供的政府信息查询,打印纸质文件、表格等费用均从本单位行政经费中支出,未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不存在违规收费情况。

七、存在的问题及2015年工作计划。

目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公开的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公开的便民性尚需进一步提高。

2015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自治区相关工作部署,更加积极主动地推进各个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继续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市相关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相关工作部署,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立健全舆情回应和处置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及时解疑释惑、主动发声,切实起到正面引导作用。

(二)完成“鄂尔多斯在线”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工作,上线运行“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提供统一规范的信息公开平台。

(三)继续发挥政府公报规范性文件法定载体和标准文本的重要作用,规范公报赠阅发行和使用管理。加强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方便社会公众查阅。

(四)积极利用网络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与公众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加强业务培训,开展调查调研,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六)开展四级政务服务体系互联试点工作,推进政务服务向嘎查村延伸,提高嘎查村便民服务点覆盖率。

(七)强化监督考核工作,通过考核监督进一步提升我市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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