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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26 00:00: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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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汇总全市各旗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数据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鄂尔多斯在线”(http://www.ordos.gov.cn)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根据“鄂尔多斯在线”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所提供的方式反映或直接与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联系。

  联系电话:0477-8589994、0477-8589990(传真) 

  电子邮箱:zwgk@ordos.gov.cn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康巴什新区党政大楼B座712室) 

  邮政编码:017010 

  一、概述 

  2012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推进。一是健全工作机构。明确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具体工作,配备专职人员,承担推动、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要求全市各旗区、各部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经费。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将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列为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起草了《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等10多项制度。目前,正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三是强化指导督促。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实绩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市委、市政府评定各级各部门年度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积极推进群众参与的政务公开考核体系建设,把群众的评议意见作为考核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并与行风评议和行政效能考核相结合,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二)强化工作措施,突出公开重点,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社会公共资金公开透明运行。全面公开经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和决算报告,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三牧”、惠农惠牧政策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并逐步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加大对社会公共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各类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年度收支情况。二是推进公共资源的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有土地出让、集体土地征收等土地管理、使用情况。推广使用电子招投标系统,及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交易活动投诉程序、时效、投诉主体及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名单、处理情况等,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三是推进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以及风险评估和风险警示信息。建立了包含20多万种药品基本信息、10多万种医疗器械基本信息的“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在《鄂尔多斯日报》、《鄂尔多斯晚报》、鄂尔多斯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的专题栏目,及时报道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重要活动,并设立了12350举报投诉中心。全面推行保障性住房“一评、三审、三公示”(申请对象必须通过社区居委会进行评议、公示,街道办事处初审、公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公示,当地民政部门核准确定享受对象)做法,将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各个环节向社会公开。四是逐步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推行教育系统“阳光收费”、“阳光招生”、“阳光交易”、“阳光招聘”和“阳光评聘”,增强学校师生和家长的凝聚力和工作创造力。在市内各大医院门诊大厅、候诊处和病房区设置各类指示标牌、就诊指南、就诊流程、服务项目、收费价格、医疗资源介绍、投诉意见箱和投诉电话等,方便患者就医。督促电力企业及时向客户公布同期实施电价、居民阶梯电价执行标准、业扩报装流程、接电费收取标准及政府批文、客户举报方式及电话号码等办事信息,并在全市范围内开通95598电力客户服务热线,实行全天24小时无休息日服务。 

  (三)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一是发挥网上公开平台作用。在鄂尔多斯门户网站开辟信息公开、百件实事网上办、在线访谈等栏目,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与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和意见,为社会公众提供24小时在线服务。二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政府新闻发布会、新闻报道及公共场所电子信息屏、手机短信等媒介,及时发布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计划、重大决策、惠民政策、灾害天气预报、人才招聘、交通安全、政府换届等信息。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场所建设。组织各级各部门向本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及时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于档案馆、图书馆及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公众可通过“鄂尔多斯档案信息网”的“网上查档”栏目查询所有开放档案目录信息。四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开办市长热线、创城热线、市长信箱、行风热线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询,于新浪网、腾讯网、人民网开通本市各级各部门政务微博200多个,“鄂尔多斯发布”、“鄂尔多斯市旅游局”两个官方微博被评为“201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十大影响力政府机构微博”。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 

  1.公开数量。2012年,本市各级各部门通过各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1.9万余条。其中,“鄂尔多斯在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073条,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2180条,占6.8%;政策、法规文件类信息3270条,占10.2%;规划计划类信息3719条,占11.6%;行政职能类信息3815条,占11.9%;业务动态类信息13177条,占41.1%;人事变动类信息1025条,占3.2%;财政类信息1282条,占4%;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494条,占10.9%。 

  2.公开形式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全市各级各部门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707个,并持续保持更新维护。全年门户网站页面访问量约930万人次。 

  政府公报。市人民政府公报全年公开政府信息574件,免费赠阅24000册,赠阅范围包括各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覆盖到乡镇、嘎查村和社区。 

  公共查阅场所。市档案馆档案查阅中心全年接待查档利用者4000余人,复印档案资料5000多页。 

  其它形式。全市各级各部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约11.3万条;通过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公开政府信息约2万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12年,本市各级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均为信函式申请。其中,各级政府收到5件,政府部门收到6件; “同意公开”的3件,“同意部分公开”的5件,以“不属于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部门掌握政府信息”形式答复3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 

  有84人次通过电话向各级各部门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宜。咨询内容涉及城乡建设、房屋拆迁、土地征用、企业登记、老年人保障、涉外婚姻、出国签证、计划生育等。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市各级各部门均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本市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1件,已审结;涉及行政诉讼2件,全部审结,其中判决驳回起诉1件、裁定准予撤诉1件。 

  三、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2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二是相关制度还需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四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 

  2013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出台《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制度等相关制度。二是深化旗区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三是丰富公开内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向更广领域延伸。四是开展学习调研,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不断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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