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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9 09:18: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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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我局高度重视,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方面入手,认真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现就鄂尔多斯市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了机关规范化和政务公开工作力度,重新调整了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机构设置和职能职责,完善和修改了10多项相关制度和规定。将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工作动态、律师公证、基层工作、法律援助以及组织人事、财务收支等10余类项目在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在单位办公区内制作图版上墙公示,获得了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提高了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知晓度。

  (二)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公开机制。根据《条例》精神,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流程,明确了每个环节的操作要求和办理时限,确保司法行政信息得到广泛宣传,公众的法务申请和咨询得到及时受理、及时答复。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绩效考评,有效调动局属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公开制度得到落实。

  (三)完善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网站平台的作用,切实加强公众信息内容建设,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在市司法局和各旗区司法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设立信息公开阅览点,在基层司法所设立法律咨询点,警务公开栏。运用鄂尔多斯司法局网站群、微博微信等公开渠道,为公众提供各种形式的司法信息公开服务。

  2019年在局门户网站公布工作信息642条以及司法行政权力清单的全部内容,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83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376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63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虽然我局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渠道建设仍需进一步推进。

存在问题:一是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由办公室人员兼职,并缺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性和深入性研究,需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 二是信息发布不及时,公开意识不强。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更新慢,互动回应不够畅通,规范性文件的概念掌握不准,公开意识不够强。 三是政策解读力度不够。针对国家、自治区以及我市出台的各项法律政策的解读数量、解读质量有待提升,特别是重要会议、政策文件的解读缺乏部门从专业角度的全面性解读,解读形式也较为单一。

改进情况: 一是理顺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公开信息。专门指定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业务培训,熟悉和掌握相关业务工作,提升工作水平。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员对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意识,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网站版面设计,进一步调整、充实和完善相关内容,加强维护,及时更新,增强时效性,加强互动回应。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微博微信平台的应用,扩大覆盖面,提高部门信息影响力。三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政策解读工作,主动回应广大群众关切,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政策法规,发布权威信息,引导舆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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