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

首页>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市政府组成部门>市交通局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9 16:08:00      作者:呼珂语      来源:鄂尔多斯市交通局      【  保存
  打印       
分享到:
       

  2019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我单位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王水云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直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出台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

  3.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4.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利用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相关文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录网站,按照关键词、标题等方式进行查询。

  (二)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围绕热点问题,深化公开内容。坚持原则,深化公开内容。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单位在公开法律法规等咨询服务类信息的同时,还不断做好业务类信息公开。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包括政策法规、人事任免、财政预算、项目建设、道路规划计划等各个方面。

  2.围绕公众关注热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今年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近千条,包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科技治超、非洲猪瘟防控措施、困难群众脱贫等。及时公开“项目招投标”和项目建设、道路规划情况等。

  3.办好各类载体,推进便民利民服务。一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我单位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编为机构设置、部门动态、人事信息、公告和新闻等17个类别。截至2019年12月25日,我单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向社会主动公开信息3795条。二是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及时提供以下政务信息:(1)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相关解读,如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修订解读、《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的解读等;(2)机构及职能信息,包括我单位领导分工的调整、内设及下属机构职责等;三是及时更新单位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增加10

126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0

962

行政强制

7

0

47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1247503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为此,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大力开展公路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我单位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与支持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强化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三)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探索和掌握信息公开工作规律,逐步制定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重视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四)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强化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转载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506000004     蒙ICP17002409号-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7-8581170(工作时间)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邮箱:ordosxxbs@163.com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73号